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州烟草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14 生效日期: 2011-12-14
发布部门: 恩施(原名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政府
发布文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2011年,各县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实施“三州”战略、推进绿色繁荣的总体要求,着力发展和培植壮大烟草产业,圆满完成了2011年度烟草工作目标任务,有力地推动了全州烟草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州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并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工作,州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利川市人民政府等8个单位2011年度全州烟草工作责任目标综合考核先进单位称号,授予鹤峰县人民政府等3个单位2011年度烟叶生产收购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恩施市人民政府等3个单位2011年度卷烟销售、专卖市场整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鹤峰县人民政府等2个单位2011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利川市人民政府等2个单位2011年度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州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为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2011年度全州烟草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全州烟草工作责任目标综合考核先进单位(8名)

  

  一等奖:利川市人民政府

  

  恩施市人民政府

  

  鹤峰县人民政府

  

  二等奖:宣恩县人民政府

  

  巴东县人民政府

  

  建始县人民政府

  

  三等奖:咸丰县人民政府

  

  来凤县人民政府

  

  二、烟叶生产收购工作先进单位(3名)

  

  鹤峰县人民政府

  

  巴东县人民政府

  

  宣恩县人民政府

  

  三、卷烟销售、专卖市场整顿工作先进单位(3名)

  

  恩施市人民政府

  

  利川市人民政府

  

  建始县人民政府

  

  四、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名)

  

  鹤峰县人民政府

  

  咸丰县人民政府

  

  五、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名)

  

  利川市人民政府

  

  恩施市人民政府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7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