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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社会科学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13 生效日期: 2011-12-13
发布部门: 太原市政府
发布文号: 并政办发[2011]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太原社会科学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太原社会科学院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厅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太原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办发〔2009〕23号)和省编委《关于太原市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审核确认的通知》(晋编字〔2011〕28号)及《山西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16号),设置太原社会科学院(太原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正县级建制,为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一、主要职责

  太原社科院职责:

  (一)立足本市、面向实际、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课题研究,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提供理论依据。

  (二)加强应用研究和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工作。

  (三)做好社会科学宣传普及和市委宏观战略理论解释工作。

  太原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职责:

  (一)组织协调全市所属学会社科工作者深入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科学研究,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服务。

  (二)组织推动社科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之间的成果转化和协作。

  (三)对全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进行评选奖励。

  (四)培训社科理论人才和学会骨干,编辑学术理论刊物。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太原社会科学院(太原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内设8个部(室):

  (一)办公室

  负责行政、文秘、财产、财务、机要、档案、后勤保障、人事、党务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督办院务会决议贯彻执行情况。

  (二)科研部

  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和重大科研项目,组织全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奖励活动,负责本单位科研人员成果考核与奖励、院级课题实施、科研档案管理等具体科研管理与服务工作。

  (三)学会部

  负责市级社会科学类学会、研究会业务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学会、研究会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四)科普部

  组织开展并推进我市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工作,完成《社科信息》编撰、印刷、寄送等工作。

  (五)联络部

  围绕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开展对外联系与交流,促进社科界共同发展。

  (六)城市经济研究室

  开展城市经济学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和太原市经济发展战略性、前瞻性、对策性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支持。

  (七)社会学研究室

  开展城市社会学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和太原市社会发展问题战略性、前瞻性、对策性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支持。

  (八)太原历史文化研究室

  开展以太原历史文化和太原城市文化为主要研究方向的文、史、哲研究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太原社会科学院(太原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核定市财政拨款事业编制30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14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4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单位领导职数:正县1名、副县3名。中层领导职数:正科8名、副科6名。

  四、其它有关事项

  自发文之日起,太原社会科学院(太原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原定机构编制事项一律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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