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巴政办发[2011]8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新疆卷·巴州部分编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新疆卷·巴州部分编纂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民政部关于编纂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的通知》(民函〔2011〕18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新疆卷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190号)精神的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是我国有史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地展示全国近4.5万个乡级以上政区综合情况的巨型百科全书,是一部由官方编纂出版的具有总库性质的国情咨文参考文献。编纂出版一部系统反映各级政区自然环境、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情况的综合性工具书,顺应了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掌握政区总体情况的需要,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惠及子孙、福泽百姓的社会文化系统工程,对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加强县乡政区和政权建设,推动经济、社会、文化交流,促进城乡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和民族团结,实现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组织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新疆卷·巴州部分》编委会(名单详见附件),编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民政局,负责落实编委会确定的编辑规划,指导各县市开展编纂工作。各县市要成立相应机构,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编纂工作。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州编委会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人员和经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协作,确保质量,按期完成编纂工作任务。
三、框架体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新疆卷·巴州部分》采用工具书辞条类目式编纂,按州级、县市级、乡镇(街道)级三个层次设置条目。
(一)州级词条(1条)内容包括8个方面:1.政区概况-政区名称来历、简称、地理位置、政府驻地、政区沿革、政区划分、人口面积、民族构成等;2.自然条件-地形、地貌、气候、水文、矿藏及其他自然资源、自然灾害等;3.经济概况-农业、工业、商业外贸、财政金融等;4.社会发展-文化艺术、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5.基础设施-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6.名胜旅游-旅游业概况、风土人情、土特产品、主要风景区、重点名胜古迹;7.重大事件;8.著名人物。
每个词条控制在3万字。
(二)县市级词条(9条)内容包括6个方面:1.政区概况-政区名称来历、简称、地理位置、政府驻地、政区沿革、政区划分、人口面积、民族构成等;2.自然条件-地形、地貌、气候、水文、矿藏及其他自然资源、自然灾害等;3.经济概况-农业、工业、商业外贸、财政金融等;4.社会发展-文化艺术、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体育、广播电视、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5.基础设施-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6.名胜旅游-旅游业概况、风土人情、土特产品、风景区、名胜古迹;
库尔勒市增加第7个方面:城区市政建设-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给排水、供电、供热、燃气、园林绿化等。重大事件、著名人物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每个词条控制在1.5万字。
(三)乡镇(街道)级词条(90条)内容包括6个方面:1.政区概况-政区名称来历、地理位置、政府驻地、政区沿革、政区划分、人口面积等;2.自然条件-地形、地貌、气候、水文、矿藏及其他自然资源、自然灾害等;3.经济概况-农业、工业、商业外贸、财政金融等;4.社会发展-教育、医疗卫生、广播电视、社会保障等;5.基础设施-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6.名胜旅游-风土人情、土特产品、风景点、名胜古迹。
镇增加第7个方面:镇区市政建设-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给排水、供电、供热、燃气、园林绿化等。重大事件、著名人物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每个词条控制在2000字。
四、实施步骤
按照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州实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新疆卷·巴州部分》编纂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部署阶段。在2011年12月20日前,各县市要成立编纂组织机构,制定下发编纂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州民政局备案。适时召开全州编纂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编纂工作。
(二)编写核对阶段。州、县市要在2012年2月28日前制定词条编写工作方案或计划,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新疆卷·巴州部分》目录,分级举办编纂工作培训班。在2012年7月30日前收集整理编纂资料,州、县市、乡镇(街道)分级完成本级词条的编写核对工作,各县市完成对乡镇(街道)级词条的初审工作。在2012年10月30日前完成州、县市两级词条初审。
(三)审核上报阶段。在2013年5月30日前完成州、县市、乡镇(街道)词条的审核上报工作,并配合自治区编委会汇编、出版、总结编纂工作情况、表彰先进等事宜。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编纂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民政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编纂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落实人员与经费。由于编纂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县市要安排和选聘专职人员,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开展编纂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落实编纂工作经费,配置必要的工作设备,确保编纂工作顺利进行。
(三)搞好业务培训。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编纂人员的培训,做到不漏一个县市,不漏一个乡镇(街道)。通过分级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全州编纂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严格审核把关。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以对国家、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丛书编纂体例和行文风格编写,严格执行编辑三审三校制度,切实把好文稿质量关,确保高质量地完成编纂出版任务。
(五)完善工作制度。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分级负责制度,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通过编发简报、通报等形式,通报进度,交流经验,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要建立定期督查制度,通过实地检查督促,掌握各县市工作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要建立成果审查制度,制定审核标准,严格审核程序,认真做好编纂成果审核工作。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新疆卷·巴州部分》编委会名单
主 任:麦尔丹·木盖提 州委常委、自治州副州长
副主任:金益民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舒 扬 州民政局党组书记
艾尼瓦尔·苏来曼 州民政局局长
成 员:濮玉东 州经贸委主任
郭金翠 州教育局局长
卡合曼·尼亚孜 州民宗委主任
张会疆 州财政局局长
翟庆核 州人事局局长
杜勇军 州农业局局长
司马义· 艾依提 州畜牧兽医局局长
江海波 州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朱水涛 州党史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张 涛 州档案局局长
马家英 州统计局局长
余新民 州旅游局局长
李卫红 州农机局局长
申世明 州工商局局长
吴 钧 州气象局局长
董志国 州公安局政治处主任
高 峰 州建设局副局长
沈建平 州交通局副局长
章 军 州水利局总工程师
欧阳宏峰 州林业局副局长
高建臣 州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姚 新 州卫生局副局长
吴贤来 州地震局副局长
张卫东 州体育局副局长
井长林 州招商局副局长
贺 明 州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
张峻玮 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毕中军 州科技局副调研员
丁永冰 州邮政局局长
岳彩岩 州电信分公司总经理
编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贺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郭卫星同志(州民政局区划地名和民间组织管理科科长)兼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