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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商务部2011年第28号公告和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川商建【2011】47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市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以下车辆:
1、农村客运车。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农村客运车辆。每辆补贴11000元。
2、城市公交车。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并于当年更新城市公交车辆。每辆补贴18000元。
3、重型货车。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每辆补贴18000元。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享受补贴。
二、申请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车主凭以下材料到成都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办理:
(一)《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
(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重型货车除外);
(四)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车主单位介绍信;
(六)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
申请农村客运车辆报废更新补贴,还需提供道路运输证、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
三、申领期限和办理时间
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领期限为2011年12月12日至2012年1月31日。办理时间为每周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四、受理部门及申领地点
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受理部门为成都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地址:成都市锦东路568号(牛市口派出所对面)摩根中心13楼。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 成都市商务局民生服务处 张先生
联系电话:84496016 (窗口) 61883738(办公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