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冀政[2011]13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提高现代畜牧业生产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现代畜牧业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发挥气候条件适宜、饲料资源丰富和环绕京津的产业优势,把畜牧业作为农业重点产业,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全省畜牧业实现稳步发展。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畜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比重不高,生产管理方式粗放,质量效益不稳,产业链条不长,保障支撑能力较弱。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城乡居民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重要途径。目前,我省正处于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现代发展理念,着力改善饲养装备条件,强化科技支撑,健全产业体系,全面提升一体化经营水平,加快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畜牧业。
二、明确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思路目标。围绕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扩量、提质、增效为主攻方向,按照“一种五化”(良种普及、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科学化防控、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加强基地建设,健全保障体系,强化政策扶持,促进产业升级,加快实现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的跨越。到“十二五”末,畜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力争达到50%;全省主要畜禽品种单产水平提高10%以上,肉类产量580万吨、禽蛋产量460万吨、奶类产量1000万吨,分别比2010年提高40%、35%和1.2倍,在全国位次前移一到两位;农民人均畜牧业收入占现金收入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推动作用,通过政策引导,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进程。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依靠市场机制调控和配置资源。坚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根据区域资源特点,重点发展奶牛、生猪、蛋鸡三大产业,积极发展肉牛、肉羊、肉禽、皮毛产业,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坚持龙头带动,拓展市场。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完善产业链条,争创知名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坚持科技支撑,提升档次。加快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集成与应用,切实抓好畜禽良种繁育、动物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监管、饲料兽药生产,着力改善产品品质,确保安全发展。
三、大力发展优势畜产品生产
(一)奶牛生产。围绕提质增效,巩固壮大传统生产核心区,努力打造新的增长极。推广纯种荷斯坦奶牛胚胎移植和性控冻精,加快改良步伐,培育高产奶牛群体,提高生产性能。大力发展奶牛规模养殖,重点扶持存栏300头以上的规模奶牛场(区),引导奶牛小区通过股份制改造、托管、寄养等方式实现统一饲养、统一防疫、统一挤奶、统一销售。规范奶站建设许可、合同收购、网络监控、驻站监管,保证生鲜乳质量。到“十二五”末,全省奶牛存栏280万头,泌乳奶牛平均单产达到6吨。
(二)生猪生产。立足保质增量,在粮食主产区加快建设优质瘦肉型猪生产基地。大力发展杜长大三元杂交和斯格猪配套系,扩大优种覆盖面。强化技术服务,引导农户发展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适度规模养殖。在年出栏30万头以上的养猪大县,全面实施人工授精,扩大优质种猪改良范围。实行“全进全出”生产模式,推广猪舍环控管理技术、营养优化技术,改善猪舍环境,提高生长速度。支持养殖场建立大型沼气池,推广猪沼肥一体化生态养殖模式。鼓励屠宰加工企业建设自有养殖基地,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市场供应。到“十二五”末,新建300个万头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全省年出栏生猪3900万头。
(三)禽蛋生产。着眼上档升级,按照“设备先进、环境可控、效益较高”的要求,巩固提升京广沿线蛋鸡生产基地建设水平。大力推广海兰、罗曼、京白939等优良品种,因地制宜发展柴鸡养殖。引导养殖户转变观念,加强基础设施改造,采用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发展存栏1至2万只的规模场。普及自动喂料、自动饮水、自动清粪、湿帘降温、封闭管理、全进全出的精细化管理模式。支持大型养鸡场采用自动捡蛋、清洗打蜡、机械喷码设备。充分发挥养鸡合作组织作用,规范养殖行为,推行统一供雏、统一饲料兽药、统一防疫、统一销售生产模式。积极发展无公害鸡蛋、功能蛋等特色蛋品,努力扩大高档禽蛋市场份额。鼓励大型养鸡场和养鸡专业村建立鸡粪无害化处理设施,提高无害化、资源化水平。到“十二五”末,新建存栏5万只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鸡场200个,全省蛋鸡存栏3.6亿只。
(四)肉牛、肉羊、肉鸡生产。瞄准市场需求,加大品种改良力度,推广快速育肥技术,在山区和坝上地区建设肉牛繁育基地,在粮食主产区建设育肥基地,在平原农区和丘陵地区加快发展肉羊生产。推广西门塔尔、利木赞、夏洛莱三大品种,因地制宜发展和牛及乳肉兼用品种。以平原农区和丘陵地区为重点,发展肉羊生产。推广道赛特、杜波、波尔山羊等优良品种,加大肉羊改良力度。推广肉牛、肉羊分群、分段饲养模式和全价配合饲料饲喂技术。建设环京津肉鸡生产基地,推广艾维因、罗斯等肉鸡品种。到“十二五”末,新建出栏500头以上的肉牛育肥场200个,出栏1000只以上的肉羊养殖场500个,出栏5万只以上的肉鸡场200个,全省年出栏肉牛450万头、肉羊2500万只、肉鸡5亿只。
(五)特种动物养殖。发挥传统优势,切实抓好特种动物养殖基地建设。依托现有养殖基地,引导养殖户发展皮毛动物饲养。鼓励有条件的养殖场户适度发展鹿、鸵鸟等特种动物,拓宽农民致富门路。
四、抓好现代畜牧业发展关键环节
(一)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坚持“引育繁”相结合,采取企业主体、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方式,加快省级原种猪场、祖代种禽场和种羊场建设,引进推广优良种畜禽,积极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提升荷斯坦种牛站建设水平,引进国际顶尖奶牛胚胎,培育优质种公牛。完善配种改良网络,扩大网络覆盖范围,推进改良站点标准化建设,提高改良效果。加快种畜禽质量检测中心建设,全面开展种公猪、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和后裔测定工作。建设省级种畜禽管理信息平台,为养殖场户选用优良品种提供技术服务。
(二)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强省、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提高动物疫病检测分离和病原学、血清学监测能力。加快建立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指挥平台和市、县执法监督网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消毒、监测等综合措施,建立动物疫病可追溯制度,完善标识佩戴,规范防疫档案,尽快实现全程监管。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精神,确保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部按要求建设到位,配备与动物防疫、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监管相适应的人员。加强基层动物防疫站和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搞好培训,规范管理,提高待遇,落实责任,增强一线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三)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加强省、市、县畜产品质检中心(站)建设,完善省为主体、市为骨干、县为基础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网络,全面开展畜产品及投入品检测,提升预警预报水平。整合畜牧兽医执法队伍,全力推进综合执法,搞好人员培训,构建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监管网络。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大实施力度。建立产销对接机制,规范养殖档案,增强出栏畜禽及产品的可追溯性。搞好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促进无公害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生产。强化源头治理,规范投入品使用,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和使用违禁添加物行为。
(四)饲料兽药保障体系。引导饲料生产企业整合资源,扩大规模,发展大型企业集团。到“十二五”末,培育年产100万吨以上的饲料企业集团3至5家。调整产品结构,大力发展安全、高效、无残留、无污染的饲料和添加剂新产品。严格执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支持生物制品和原料药生产,对新上企业严格把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坚决淘汰不合格企业。加快兽药gsp建设,规范兽药经营行为。以奶牛养殖集中区为重点,扩大苜蓿和饲用玉米种植面积,推广秸秆青贮、微贮、压块技术,提高饲草资源利用率。
五、全力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
(一)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紧紧围绕畜牧主导品种,加速建设一批经营规模大、资源整合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龙头企业。鼓励现有龙头企业通过更新改造、链条延伸、开发新上,谋划建设一批投资10亿元以上的大项目,增强发展后劲。发挥资源、市场、品牌优势,引进一批战略投资。引导龙头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健全制度体系。鼓励龙头企业进园入区,实现集聚发展。到“十二五”末,每个市至少建成一家年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的畜牧龙头企业,全省达到30家以上,其中100亿元以上的2至3家。
(二)积极创建知名品牌。引导养殖加工企业增强品牌和质量意识,健全标准化管理、计量检测和质量信用体系,开发高终端产品。筛选一批生产势头好、市场潜力大、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重点培育,积极帮助申报国家和省知名品牌。支持养殖合作组织申请注册商标,加强管理,强化服务,把品牌做大做响。帮助省内知名企业在京津及全国大中城市建立专店、专柜、连锁商场,增设销售网点,提高市场占有率。到“十二五”末,畜牧类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0个。
(三)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坚持一手抓规范提高,一手抓扩大规模,加大在项目资金、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着力培育一批示范社。通过典型带动,帮助合作社健全机制,完善功能,实现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夯实规模养殖基础。指导各类畜牧专业合作社全面开展市场营销、信息咨询、技术培训、农资采购、融资担保等系列服务,使之真正成为引领农民参与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力量。到“十二五”末,畜牧类合作社占到全省农民合作社总数的1/3以上。
(四)着力强化科技支撑。支持龙头企业围绕产业发展,加大科研投入,加强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协作,建立研发中心,掌握核心科技。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畜牧科技推广机构、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广泛参与的新型畜牧科技推广体系。创造条件,营造环境,多层次多渠道引进高端人才。
六、强化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各级政府要真正把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摆上重要位置,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全面部署,狠抓落实,确保现代畜牧业不断取得新发展。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及时解决畜牧业发展中的问题。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督导制度,定期对工作进展进行检查,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强化责任落实,把畜牧业发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头。搞好通报表彰,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畜牧业发展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加大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国家标准化养殖、良种补贴、防疫体系建设等扶持政策,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建设成效。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重点支持良种繁育、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监测和饲料兽药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对畜牧业龙头企业和标准化、规模化养殖企业及饲料加工企业给予扶持。将40%的农业产业化资金、40%左右的农业开发产业化项目资金用于畜牧业发展。贫困县安排扶持资金要向畜牧业倾斜。充分发挥政策投入导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畜牧项目。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吸引信贷资金支持畜牧业发展。保险公司要开发适合奶牛、生猪、肉牛生产的保险产品,降低农户生产经营风险。
(四)强化发展指导。扎实开展畜禽生产“百场、千村、万户”监测行动,建设省级畜牧业预警信息数据库,搞好养殖、市场信息日常采集、信息传输,加强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生产和市场运行形势。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定期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养殖场户调整养殖结构,合理安排生产。
(五)搞好宣传引导。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发展现代畜牧业的重要意义,普及实用养殖技术、养殖模式,努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培育一批现代畜牧业典型,广泛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坚持依法治牧、依法兴牧,促进现代畜牧业稳步健康发展。
附:1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2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3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
4饲料兽药保障体系建设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1:
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畜禽良种是现代畜牧业发展的主要生产资料,良种繁育体系是将引进、选育、培育的优良畜禽品种进行扩大繁育并安全推广于生产的载体。畜禽良种繁育体系由种畜禽场(包括精液、卵子、胚胎等遗传材料)、配种网络和生产性能测定中心三部分组成。完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有利于放大畜禽优秀遗传基因,提升商品畜禽生产性能,减少资源消耗,提高养殖户收益。
一、建设现状
初步形成了以原种场为核心,繁育场为支撑,配种改良站点为基础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但种畜禽场普遍规模较小、选育水平低,原种猪、祖代鸡等种畜禽主要依赖国外引进,自主培育能力差;生产性能检测能力薄弱,应用于生产的种畜禽质量参差不齐;配种网络不健全,设施陈旧,优良种质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
二、建设目标
明确主攻方向,大力推广长白、大约克夏、杜洛克和斯格配套系种猪,荷斯坦奶牛,海兰、罗曼、依莎、京白939蛋鸡。引进高代次种畜禽(含牛胚胎、性控精液),提升原种场、祖代场、种公牛站规模及选育水平。到2015年,全省生猪、奶牛、蛋鸡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97%、91%、97%。
完善配种网络,到2015年,牛人工授精覆盖面达到95%,猪、羊人工授精覆盖面达到60%。
建立健全种畜禽质量检测中心,全面开展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工作,到2015年,达到奶牛20万头、种猪1000头、禽2万套的测定能力。
三、建设内容及投资预算
“十二五”期间,共投资4.8亿元,其中,省级以上投资7100万元,用于完善配种网络。市、县财政投资15亿元,用于市、县配种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承担单位自筹2.24亿元,用于种畜禽场扩建和种畜禽质量测定中心基础设施建设。
(一)种畜禽场建设投资1.5亿元。扩建6个原种猪场、6个祖代鸡场、10个种羊场。利用省级农业产业化等支农整合资金,引进原种及改良技术,提高良种畜禽供种能力。
(二)配种网络建设投资2.2亿元。改造1个省级种公牛站、完善11个市级精液配送中心、3000个配种站(点)和250个种公猪站建设,实现猪、牛、羊人工授精网络全覆盖。
(三)省种畜禽质量检测中心建设投资11亿元。省种畜禽质量检测中心由奶牛、种猪、肉牛、肉羊和种禽五个检测中心组成,完善提升奶牛、种猪检测中心,新建肉牛、肉羊、种禽检测中心,全面开展种畜禽质量监测工作。
附件2:
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动物防疫体系由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组成,主要负责动物疫情的预防、预警、监测、控制和扑灭等工作。
一、建设现状
省、市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已经建设到位,尚有26个县没有建立动物卫生监督机构,33个县没有建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疫病监测和动物卫生监督手段落后,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尚未完全落实到位。
二、建设目标
建立与动物疫情防控形势相适应的动物防疫体系,到2015年,实现动物卫生监督数据资源共享,提升科学快速处置动物疫情和动物产品安全事件的能力;全面监测动物疫病,及时核查处置和扑灭疫情,实现对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有效控制。省级兽医实验室达到生物安全三级水平,能够开展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工作,具备一类动物疫病和新发动物疫病的病原检测分离能力;市级兽医实验室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水平,能够开展血清学和部分病原学监测工作,具备二、三类动物疫病的诊断定性能力;县级兽医实验室达到生物安全一级水平,能够开展血清学监测工作;乡镇动物防疫站化验室能够开展部分血清学监测和采样、送检工作。
三、建设内容及投资预算
“十二五”期间,全省共投资3.522亿元,其中省级以上投资1.056亿元,市、县投资2.466亿元。
(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
1省级以上投资2450万元,其中省级兽医实验室,新增、更新实验室仪器设备投资800万元;建立一座大型冷库,配置冷藏车,配置疫病快速诊断车、应急处置指挥车、应急通讯设备、扑杀设备、消毒设备、无害化处理设备投资450万元;建设省级信息平台和数据库投资600万元;为5.3万名村级防疫员每人配备一台识读器投资600万元。
2市级投资1620万元,用于11个市级兽医实验室,新增、更新实验室仪器设备。
3县级投资9300万元,用于180个县(市、区)级兽医实验室新增、更新实验室仪器设备。
(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设
1省级以上投资1750万元,其中建设省级动物卫生信息化平台、开发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软件投资700万元;建设省级动物检疫电子出证数据中心投资400万元;建立省级动物卫生监督快速反应指挥平台,完善动物检疫与“瘦肉精”检测同步工作手段,配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办案设备投资650万元。
2市级投资1100万元,用于11个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信息化、执法监督以及快速反应系统配套建设。
3县级投资8400万元,用于180个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信息化、执法监督以及快速反应系统配套建设。
(三)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全省共有村级防疫员5.3万人,按照国家对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的要求,在国家补贴基础上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贴300元,市、县财政每人每年补贴200元,用于承担散养户的强制免疫、检疫报检、疫情报告等公益活动的补助。省级每年安排1590万元,四年共计6360万元,市县每年安排1060万元,四年共计4240万元。
附件3:
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
河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由省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11个市级畜产品质检中心和49个县级畜产品质检站构成,负责全省畜产品、兽药、饲料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
一、建设现状
省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初步具备了确认检测能力,11个市级畜产品质检中心有9个通过质监部门资格认证;县级质检站有44个可以基本开展工作。省级仍缺乏多产品、多参数、大批量综合检测能力,市、县兽药、饲料、畜产品检测机构分散设置,设备水平低,人员少,缺乏经费保障。
二、建设目标
到2015年,检测项目覆盖全省主导畜产品、畜牧投入品及畜牧生产环境的质量安全监管、风险预警、风险排查等相关检测需要。随时掌握全省畜产品监测数据,提供风险预警信息。建立省、市、县畜产品质检机构联动机制,及时应对应急检测、风险排查检测、飞行检测、拉网检测、交叉检测等工作。
三、建设内容
(一)省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省级以上投资3450万元,购置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串联飞行质谱联用仪、全自动微生物基因指纹鉴定系统、等离子光谱-质谱联用仪等高灵敏、高精度检测设备;构建全省实验室管理系统和畜产品监测信息平台;对实验室温湿度控制,防火、防尘、防震,噪声和电磁辐射控制,“三废”处理等设施进行系统设计与改造;组织实验室间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开展国际国内技术交流和人员培训;改建药物耐药性实验室与安全评价实验室。
(二)市级畜产品质检中心。市级投资1.43亿元,购置流动检测车和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等先进仪器设备;购置监督检验、例行检测、应急检测和市场准入检测基本设备。
(三)县级畜产品质检站。49个县投资2.94亿元,购置流动检测车和高效液相色谱仪、自动酶标仪等先进仪器设备,购置监督检验、例行检测、应急检测和市场准入检测常规设备。
附件4:
饲料兽药保障体系建设
饲料工业和兽药产业均是独立的工业体系,也是畜牧业主要投入品,大力发展饲料、兽药产业,提高产品质量,对从源头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现状
全省现有饲料生产企业1027家,饲料产量1086万吨,总产值298亿元;兽药生产企业143家,产值34亿元;饲料、兽药生产企业数量及产值位居全国前列。但是我省饲料兽药企业区域分布差异大,发展不均衡,饲料企业主要集中在石家庄和沧州两市,兽药企业主要集中在石家庄和保定;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名牌产品少,市场占有率低;企业科研能力差,绝大多数属于同质低价产品,科技含量低,没有竞争力。
二、建设目标
到2015年底,全省饲料企业数量保持在800家左右。力争培育年产100万吨以上的大型饲料企业集团3-5家,年产10万吨以上的企业20-30家。全省饲料总产量1300万吨,饲料工业产值350亿元。兽药生产企业严格按gmp标准生产,经营企业全部达到gsp标准。省内饲料、兽药产品质量合格率均达到96%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执法监督。健全执法队伍,强化基层综合执法。严格行政许可条件,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坚决不予申报、年检或者备案。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对违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二)引导企业整合。引导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整合重组,强强联合。对严重违规企业或者生产条件不达标企业,予以关停并转。加强科技创新,帮助企业上等级,上规模,上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强化质量监测。健全完善省、市、县饲料兽药质量监测体系,加强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抽检工作,发现不合格产品认真追根溯源。监督企业强化内部质量机构建设,确保进厂原料和出厂产品质量。
(四)搞好宣传培训。大力宣传饲料和兽药相关条例及配套法规,教育从业者严格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加强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法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