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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重庆诗仙太白白酒灌装有限公司办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证明文件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02 生效日期: 2011-12-02
发布部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文号: 渝经信投资[2011]160号
  万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你委《关于重庆诗仙太白白酒灌装有限公司办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证明文件的请示》(万州经信文〔2011〕96号)及附件收悉。重庆诗仙太白白酒灌装有限公司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证明文件的申请,经研究,批复如下:

  

  忠县官坝镇万元酒厂成立于1999年5月,位于忠县官坝镇固国村7组,从事白酒(原酒)生产和销售。2011年4月,该厂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白酒(原酒),许可证编号:qs5000 1501 8776)。2011年9月, 重庆诗仙太白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忠县官坝镇万元酒厂进行资产重组,将忠县官坝镇万元酒厂变更为重庆诗仙太白白酒灌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唐大平变更为蒋育萌。由于原有工厂厂房条件简陋,交通不便,不具备竞争优势,2011年11月,经万州区经信委备案(备案项目编码:311101c151426054),重庆诗仙太白白酒灌装有限公司实施搬迁技术改造项目,将白酒生产线从忠县官坝镇固国村7组搬迁至万州区天城镇塘坊大道466号附1号,并购置白酒灌装生产设备,将白酒(原酒)生产升级为白酒(液态)生产,年产白酒(液态)3万吨,技改项目不新增产能。

  

  按照国家发改委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重庆市质监局、重庆市经委《关于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质监发〔2007〕37号)关于“对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改制、重组、兼并等,重新设立企业,并提出办证申请的”以及“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搬迁(包括跨省搬迁),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企业依法提出重新办证申请的”的规定,我委认为该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忠县官坝镇万元酒厂变更为重庆诗仙太白白酒灌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唐大平变更为蒋育萌。接文后,请你委协助企业持此函前往质量监督部门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此复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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