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教办函[2011]62号
各区县教委: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1〕5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严格执行评选工作程序,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同时,要公布学校、区县教委中小教科、市教委基础教育一处三级举报电话(市教委监督电话66075064),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按照市教委分配的名额等额申报,将候选人的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市教委邮箱hjy@bjedu.gov.cn,将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市教委基础教育一处。申报工作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1月10日。
三、各区县教委可推荐一名事迹特别突出的候选人(记入本区县名额)作为向全国重点推荐宣传的人选,同时附候选人的生活、学习照片和影像宣传资料一并报送。
联系人:韩景毅
联系电话:51994806
通讯地址: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7号北京奥运大厦1108室
邮政编码:100083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略)
2、北京市第十届宋庆龄奖学金获奖名额分配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2:
北京市第十届宋庆龄奖学金获奖名额分配表
区县 |
中学 |
小学 |
区县 |
中学 |
小学 |
东城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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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 |
3 |
|
西城 |
|
4 |
密云 |
|
2 |
朝阳 |
2 |
|
怀柔 |
2 |
|
海淀 |
|
3 |
平谷 |
|
2 |
丰台 |
2 |
|
昌平 |
2 |
|
石景山 |
|
2 |
延庆 |
|
2 |
通州 |
3 |
|
房山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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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 |
|
2 |
门头沟 |
|
2 |
燕山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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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市 |
小学20 中学20 |
名额分配的原则:
1.按教育部要求,小学和初中阶段的名额各半,向各区县分配名额时采取中学、小学轮换制(两年一届)。
2.扩大教育面和影响面,尽可能覆盖所有区县。
3.根据学生数适当向大区倾斜、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倾斜。
4.新东城和新西城考虑了政策的连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