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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幼儿园手足口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01 生效日期: 2011-12-01
发布部门: 深圳市教育局
发布文号: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

  

  近期,我市个别幼儿园在园幼儿中出现手足口病例。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完善各项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在园幼儿的健康和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各项防控措施。

  

  手足口病传染性强,传播快,流行强度大,传播途径复杂。幼儿园属人群高度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疫情,极易在短时间内造成流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幼教管理机构、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制定并完善防控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早着手、早准备,密切联系卫生部门,及时沟通情况,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积极协助卫生部门共同做好幼儿园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

  

  二、重视宣传培训,增强疾病防护意识。

  

  开展防病宣传培训和行为干预是防控手足口病流行、减少续发病例的重要措施。各幼儿园要开展健康教育,向幼儿传授手足口病预防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要采用多种形式,向幼儿家长宣传手足口病的有效防控措施,提醒家长减少或避免带孩子前往人群拥挤场所,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旅游活动,合理安排孩子的生活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幼教管理机构要组织开展幼儿园相关人员的防控技术培训,以《学前儿童手足口病的防控措施指南》为参考(可登录深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szeb.cn/和深圳学前教育在线http://www.szxqjy.cn/下载查阅),认真落实各项措施、提高手足口病防控水平。

  

  三、加强疫情报告,规范病例处置。

  

  各幼儿园要建立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晨检登记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卫生消毒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疑似病例患儿要及时隔离,减少与其他幼儿的接触,及时通知家长带幼儿到医院诊断治疗。发现手足口病确诊病例要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按规定进行卫生消杀,做好相关工作。

  

  四、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幼教管理机构、各幼儿园要定期组织手足口病防治工作专项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控健康宣传、晨检登记及问题处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学前儿童手足口病的防控措施指南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学前儿童手足口病的防控措施指南

  


  手足口病是全球性传染病,世界大部分地区均有此病流行的报道,此病流行无明显的地区性,一年四季均可发病,以夏秋季多见。

  手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以肠道病毒属的柯萨奇 a组16型和肠道病毒ev71型多见(引起重症病例的比例较大)。多发生于学龄前儿童,尤以3岁以下年龄组发病率最高。病人和隐性感染者均为传染源,主要通过消化道、呼吸道和密切接触等途径传播。

  主要症状为手、足、口腔等部位的斑丘疹、疱疹,少数病例可出现脑膜炎、脑炎(以脑干脑炎最为凶险)、脑脊髓炎、肺水肿、循环衰竭等。

  一、临床诊断可分为:

  (一)疑似病例

  1.在流行季节发病,常见于学龄前儿童,婴幼儿多见。

  2.发热伴手、足、口腔、臀部皮疹,或无发热。

  3.有上述类似病例接触史。

  (二)确诊病例

  1.普通病例

  急性起病,发热,手、足、口和臀部皮疹伴或不伴发热。愈后良好,无后遗症。

  2.重症病例

  出现神经系统受累表现:精神差、嗜睡、易惊、谵妄;头痛、呕吐;肢体抖动、肌阵挛、眼球震颤、共济失调、眼球运动障碍。肌无力或瘫痪;脑膜刺激症、腱反射减弱或消失。

  3.危重病例可表现为频繁抽搐、昏迷、脑水肿、脑疝。

  二、小儿危重患者的早期发现

  具有以下特征的患者有可能在短期内发展为危重病例,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一)年龄小于3岁;

  (二)持续高热不退;

  (三)末梢循环不良;

  (四)呼吸、心率明显增快;

  (五)精神差、呕吐、抽搐、肢体抖动或无力;

  (六)外周血白细胞计数明显增高;

  (七)高血糖;

  (八)高血压或低血压。

  三、幼儿园具体防控措施

  (一)建立健全卫生保健管理制度,落实传染病管理责任及职责
1.幼儿园应有一名园长负责传染病防治的人员、经费及各项措施的落实与协调,并负责有关硬件设施的建设。

  2.保健医生或卫生保健教师负责制定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协助幼儿园领导并与班主任密切配合,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具体包括宣传教育、健康教育课、收集和保存健康信息、负责与卫生部门沟通。

  3.班主任老师应积极配合园医做好健康教育与传染病防治工作,主要包括督促幼儿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协助开展健康调查,认真做好晨检,登记和报告缺课学生等。

  4.所有老师都有义务发现和报告幼儿的异常情况。

  (二)严格执行并落实卫生保健制度

  1.严格执行健康体检制度,加强晨检、午检及全日观察巡班制度。

  规范晨检及午检内容,增加巡班次数。

  一问:询问病史,问离园后的精神,食欲,睡眠,大小便情况以及最近有无接触史。

  二摸:用手探摸幼儿额部是否发热。发现发热及时隔离。

  三看:观看幼儿精神状况,面色,咽部,眼神及皮肤的情况。

  四查:重点检查易感儿,做到早发现、早隔离。

  2.加强执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因病缺勤的儿童,班级老师或保健人员一定要追踪到疾病诊断,以便及早切断传染源,尽早保护易感人群。

  3.加强卫生及消毒隔离制度,定期进行卫生消毒,发现患儿及时隔离。

  (1)本病流行季节,教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

  (2)每日对玩具、个人卫生用具、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

  (3)进行清扫或消毒工作(尤其清扫厕所)时,工作人员应穿戴手套。清洗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

  (4)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5)教育指导儿童养成正确洗手的习惯;

  (6)每日进行晨检,发现可疑患儿时,要对患儿采取及时送诊、居家休息的措施;对患儿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7)环境消毒要点:不需要大规模喷洒消毒。只需要对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课桌椅、餐桌、婴儿床栏杆、楼梯把手等)、玩具、游乐设施、寝具及书本等做重点消毒。清洁完毕的物体可移至户外,接受阳光照射,通过紫外线杀灭病毒。

  (8)对有接触史的儿童及其班级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减少班级交叉活动,不进行入托和转托手续办理。

  (9)传染病流行期间嘱咐家长不要带儿童到公共场所及空气不流通的地方。

  4.加强执行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严格饮食卫生管理及工作流程规范,严把食物购买、贮存、加工关。

  5.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发现确诊或疑似病例,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24小时内(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机构报告。同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疫情变化时要续报。

  6.停课制度

  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定,出现重症或死亡病例,或1周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病例所在班级停课10天;1周内累计出现10例及以上或3个班级出现2例以上病例时,经风险评估,幼儿园停课10天。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通过幼儿园宣传栏、亲子活动、幼儿园网站、家长信息交流平台、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还可通过家长会或告家长书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健康教育内容包括: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多到户外呼吸新鲜空气,每天散步、慢跑、做操、打球等,以增强体质;

  2.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饭前便后、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以及外出归来一定要按规定程序洗手,勤换、勤洗、勤晒衣服、被褥,决不随地吐痰、决不随地大小便等;

  3.生活要有规律,要保持充分的休息睡眠,以提高自身的抵抗力;

  4.不食不清洁食物,拒绝生吃各种海产品和肉食,不喝生水,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不到卫生条件差的摊点、餐馆就餐或吃烧烤之类的东西;不吃腐败变质的食物和瓜果,生食的瓜果一定要洗干净,最好用消毒剂浸泡消毒后食用;自家的剩饭剩菜、海产品等食用前一定要烧熟煮透;

  5.知道根据天气变化,适时增减衣服。

  

   深圳市教育局编发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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