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相关单位: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了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第973号公告),编号为gb50618-2011,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3、3.0.4、3.0.10、3.0.13、4.1.1、4.2.1、4.4.10、5.4.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帮助各单位有关人员准确理解新《规范》的基本精神和主要技术内容,以及实施中应重点把握的关键、强制性要求,熟练掌握工程质量检测技术,及时总结、交流实践中存在的常见疑难争议问题和解决办法,提升建筑业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的整体提高。为此,我单位决定举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宣贯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或选派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质量监督主管部门、检测中心(站)、建管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工程咨询、施工、项目管理、总承包企业的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质量监督及检测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1、当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检测技术管理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工作的方针、主要思路和重点措施);
2、新《规范》出台背景、目的、基本思路、适用范围、特点与意义;
3、新《规范》中易发生争议条款的说明与解释及术语和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正确理解;
4、新《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及有关规定、要求解析;
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主要内容及要求介绍;
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务;
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应用及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监管;
8、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方法选用与实施以及检测报告编写、样品处理;
9、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检测及工程质量控制、事故鉴定、及既有建筑定期检测工作要点;
10、国内外先进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最新技术及科研成果、实践经验介绍、交流研讨。
三、举办方式
届时将拟邀请《规范》的主、参编单位的主要编写人员及行业内的权威专家教授以讲解、答疑、现场交流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 2011年12月1日至15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青岛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市南区盐城路25号)
联系人:王老师 孙老师 电话:83877875
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青岛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201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