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浙土资办[2011]127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事业单位、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截至到2011年10月31日,全省除嘉兴市采矿权交易业务经批准不单独建立机构外,其他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我省扩权强县试点单位)相继建立了矿业权交易中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机构建设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各市因地制宜建立了矿业权交易中心,机构性质全部为事业单位,其中,单独成立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的有2个,纳入政府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中心增挂矿业权交易中心牌子的有3个,纳入土地交易中心增挂矿业权交易中心牌子的有3个,土地交易中心更名且增加矿业权交易职能的有3个。经费来源有三种形式,其中全额拨款的有4个,自收自支的有5个,纳入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算的有2个。
(二)人员编制情况。除金华、义乌两市分别增加了3名事业编制外,其他各市都没有增加编制。
(三)制度建设情况。各市从实际情况入手,制定出台了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相关制度。杭州、宁波等市国土资源部门还编制了《采矿权出让作业指导书》,温州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县)级矿业权交易的通知》。
(四)场地建设情况。各市充分利用原有土地交易市场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建立矿业权交易场地和信息系统,其中,有8个市的交易场地设在土地交易市场,有3个市的交易场地设在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中心。
(五)人员到位情况。通过借用原土地出让交易工作人员和聘用临时人员等方式配备了矿业权交易的工作人员,目前各交易中心分别配备业务人员有4-6名。
二、网上交易试点情况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作为全省矿业权网上交易试点单位,已制定上报了《杭州市矿业权网上交易试点工作方案》和《杭州市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总体技术方案》,力争从2012年10月1日起正式运行交易。
从上述情况看,我省市级矿业权交易机构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交易制度,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加快熟悉交易规则和业务流程,加强廉政教育,促进矿业权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