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中央企业,有关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
为加强我国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外交官队伍建设,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商务部将于2012年1月上旬组织第十八次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报名范围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中央企业,有关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等负责推荐本单位人员(国务院有关部门可推荐其直属单位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归口推荐本地区(部门)符合条件人员。
二、报名条件(见附件1)
三、推荐方式及考试安排
(一)请各推荐单位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协助核验学历证书。确定推荐人选后,填写《驻外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推荐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报名人员信息汇总并填写《推荐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在商务部政府网站人事司子站http://rss.mofcom.gov.cn “下载专区”栏中下载)。请于2011年12月16日前将推荐报名表传真并寄(送)至商务部,将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psd@mofcom.gov.cn。
(二)商务部人事司将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推荐单位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时间、科目、语种及内容
1.考试时间初定2012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科目包括外语笔试、外语口试、综合考试和面试。
3.考试语种: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瑞典语、德语、意大利语、俄语、日语、朝鲜语、土耳其语、蒙古语、越南语、老挝语、波斯语、柬埔寨语、泰国语、塞尔维亚语、匈牙利语、罗马尼亚语、保加利亚语、印尼语、波兰语、捷克语等。
4.考试内容
(1)外语:以基础外语为主,经贸外语为辅,重在基本能力测试,综合考察听、说、读、写、译的水平。
(2)综合:以经济商务调研为主,重在考察经济商务知识和文字能力。
四、人员使用方式
商务部将对考试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通过考察人员列入商务部驻外经商机构秘书级干部后备库,并分批参加驻外人员培训班,培训合格者将视国外岗位情况择时派出。
派出人员由商务部借调使用,国外任期一般为2年,任期届满时,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并在征得原单位同意后,可继续借调,延期或转馆使用。派出人员的行政、工资关系不转,工龄连续计算,享受原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国家统一调资、职称评定等待遇,国内工资由原单位发至出国前一日。派出人员在国外工作期间,由商务部确定相应的外交职衔,发放相应驻外工资、津贴和补贴,并提供往返旅费;同时享有驻外外交人员权利和义务,享受任期假和带薪年休假,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任(居)或探亲,父母和成年子女可以探亲。派出人员调回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人事司干部二处
邮政编码:100731
联系人:严志刚 石滢
联系电话:010-65198553、65197271
传真:010-65198909
有关考试信息及驻外管理规定将在商务部政府网站人事司子站(网址:http://rss.mofcom.gov.cn)及时发布,请随时关注。
附件:1.报名条件
2.第十八次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推荐报名表
3.推荐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
商务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报名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从未练习过“法轮功”,从未参加过其他邪教活动,坚决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划清界限。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具有较强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团结协作意识。
三、具有3年以上经济商务领域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国际经贸知识和经济政策理论水平;具备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对外交往和文字写作能力;掌握计算机应用技能,具有一定的网络知识。
四、所在单位应为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五、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持有汽车驾驶执照。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驻外工作的需要。
七、服从国别安排。
八、具有外语听、说、读、写、译的专业水平。
附件2
第十八次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秘书级
人员选拔考试推荐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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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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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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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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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照 片 处 | ||||
入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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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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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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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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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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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汽车驾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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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情况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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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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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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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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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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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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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从大学开始填写) | |||||||||||
所在单位意见 |
(盖 章) 二○一 年 月 日 | |||||||||||
归口推荐 单位 意见 |
(盖 章) 二○一 年 月 日 | |||||||||||
归口推荐单位 联系人、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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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含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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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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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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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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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推荐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
序号 | 省份 | 语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学历 | 取得驾照时间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推荐单位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本人联系方式 | 备注 |
注:请妥善填写汇总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psd@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