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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督查时间及主要内容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1-24 生效日期: 2011-11-24
发布部门: 成都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经市大气办、市建委研究决定,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督查时间定于2011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请各区(市)县接到通知后,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成都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考核表

  

  2.散装水泥工作督促检查具体内容及方式

  

  3.“禁现”工作落实情况工地现场检查登记表

  

  成都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成都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考核表

  

  
标准要求
抽查内容
评分说明
评价
外部环境
 
施工现场周边打围完整,不得随意开设出入口。
施工打围规范、完整,按标准开设出入口。

施工打围较为规范、完整。

未打围或未按标准开设出入口。

工地出入口地面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排水沟、沉淀池按规定设置,冲洗设备完好,
出入口按标准进行了硬化,排水沟,沉淀池按规定设置,冲洗设备完好。

出入口道路破损;未按标准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高压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出入口未按标准进行硬化,无排水沟、沉淀池;无高压冲洗设备。

工地围墙、围挡周边路面不得有建渣、污水、泥土等扬尘污染源,不得在场外堆放建筑材料。
工地围墙、围挡周边干净、整洁、卫生。

工地围墙、围挡周边较为干净、整洁。

工地围墙、围挡周边存在建渣、污水、泥土等扬尘污染源。

建筑工地大门采用防锈铁花大门, “五牌一图”设置规范,监督电话和管理人员照片齐全,按规定设置标识系统。
工地大门口按标准设置了铁花大门、五牌一图。

工地大门口设置了大门或五牌一图但设置不规范。

工地大门口未设置大门或五牌一图。

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手续齐全并符合相关规定的渣土车辆,车辆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施工现场使用手续齐全并符合相关规定的渣土车辆,车辆使用过程中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施工现场使用证照及手续不齐全的运渣车辆或车辆封闭不严密。

施工现场使用无证照及手续不齐全的运渣车辆,车辆使用过程中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内部环境
 
现场总平面布置合理,实行黄线分区作业,主要道路必须采用砼或沥青砼硬化,裸露泥土要进行绿化或覆盖,场内不积水,道路畅通。
现场按标准实行黄线作业,主要道路按标准进行硬化,裸露泥土按标准进行绿化和覆盖,场内没有积水道路通畅。

现场按标准实行黄线作业,但场内主要道路破损,裸露泥土未覆盖完。

未实行黄线分区作业;主要道路未按标准硬化;裸露泥土未进行绿化和覆盖,场内积水道路不畅通。

施工现场平整场地、基坑开挖、回填土方、竣工阶段总平面施工和市政工程基槽开挖等土石方工程及清扫施工作业场地应采用湿法作业,严禁高空抛洒。
施工现场平整场地、基坑开挖、回填土方、竣工阶段总平面施工和市政工程基槽开挖等土石方工程及清扫施工作业场地按标准进行了湿法作业

施工现场平整场地、基坑开挖、回填土方、竣工阶段总平面施工和市政工程基槽开挖等土石方工程及清扫施工作业场地未按标准进行湿法作业

施工现场平整场地、基坑开挖、回填土方、竣工阶段总平面施工和市政工程基槽开挖等土石方工程及清扫施工作业场地未进行湿法作业或高空抛洒造成扬尘污染。

施工现场沙、水泥等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
施工现场沙、水泥等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按标准进行密闭存放。

施工现场沙、水泥等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按未按标准进行密闭存放。

施工现场沙、水泥等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未进行密闭存放。

建渣及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
现场建渣及生活垃圾按要求进行了及时清理。

现场建渣及生活垃圾集中清理未覆盖。

现场建渣未及时清理并未集中覆盖堆放。

行为管理
 
建设单位扬尘治理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及扬尘治理检查机构活动开展情况
按规定成立了扬尘管理机构、制定了扬尘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落实人员责任, 并按要求实施了定期检查。

基本落实了扬尘机构、扬尘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以及人员责任,但未定期开展扬尘治理检查。

未成立扬尘机构、制定扬尘管理办法、落实人员责任。

监理单位在制定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时应明确扬尘整治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并严格组织实施
按要求制定了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明确扬尘整治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并严格组织实施。

基本落实了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基本明确扬尘整治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并未组织实施。

未制定了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未明确扬尘整治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

施工单位扬尘治理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及扬尘治理机构活动开展情况
按规定制定扬尘治理工作目标,建立扬尘整治工作机构,落实责任人;编制土石方作业及总平面施工阶段扬尘整治专项方案。

基本落实了扬尘治理工作目标,建立扬尘整治工作机构扣,落实责任人。

未按规定制定扬尘治理工作目标、建立扬尘整治工作机构、落实责任人。



  

  附件2:

   散装水泥工作督促检查具体内容及形式

  


  根据成都市大气办、成都市建委《关于对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成环气办[2011]5号)要求,定于11月28日至12月2日,市大气办和市建委对各区(市)县完成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建筑施工工地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禁止使用袋装水泥,中心城区、二圈层区县、三圈层区(市)县散装水泥使用率分别达到76%、56%、49%,本年度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使用量完成情况及目标任务分解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其具体检查内容、方式如下:

  一、听取汇报

  听取各区(市)县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范围内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情况汇报(没在建设系统的行政主管部门由散办各组成员通知到建设局一并汇报工作),听取本年度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使用量完成情况及目标任务分解完成情况,要有书面汇报材料。

  二、资料检查

  对各区(市)县在规定范围内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工作落实情况以及本年度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使用量完成情况的资料进行检查,需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1、落实“禁现”工作全年工作计划;

  2、开展散装水泥行政执法检查有关资料;

  3、开展“禁现”宣传培训工作资料;

  4、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应用情况汇报(书面材料)。

  三、随机抽查

  对各区(市)县随机抽查3个以上建筑工地(在禁现规定区域内抽查),重点检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中心城区)使用情况(见附表)。

  

  附件3: 

  “禁现”工作落实情况工地现场检查登记表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情况
建设单位
 
预拌混凝土
供应合同
 
预拌砂浆
供应合同
 
施工单位
 
预拌混凝土
目前用量
 
预拌砂浆
目前用量
 
监理单位
 
预拌混凝土
供应单位
 
预拌砂浆
供应单位
 
工程地点
 
施工现场
搅拌机台数
 
安放预拌
砂浆罐个数
 
建筑面积
 
现场搅拌混凝土
使用水泥情况
 
现场搅拌砂浆
使用水泥情况
 
结构类型
 
安放散装水泥罐
个数
 
施工现场使用水泥
供应单位
 
投资主体
(政府、企业)
 
是否参加过散水
相关知识培训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
售后服务情况
 
工程形象
进度
 
当地散办是否在工地进行过宣传
 
 
对预拌砂浆
产品的建议
 
预计竣工
时间
 
材料运单、施工日志、监理记录
 


  检查人员(签字):

  备注:每个工地附图片资料(工程概况、材料合同、干混砂浆罐、散装水泥罐、违规情况图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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