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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1-18 生效日期: 2011-11-18
发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布文号: 豫政办[2011]127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精神,加强农作物种子科技创新与推广,加快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稳定提高我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与国发〔2011〕8号文件一并贯彻落实。

  

  一、准确把握我省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基本形势

  

  我省是农业和粮食生产大省,改革开放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的不懈努力,我省农作物种业得到较快发展,科研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种子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种业基础条件得到有效改善,良种推广应用成效显著,种子企业实力不断增强,种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稳定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我省农作物种业发展基础差、起步晚,与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还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一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农作物现代育种基础研究投入不足,科研条件较差,育种原始创新水平较低,高新技术研究应用能力较弱。二是龙头企业少,集聚度低。全省700多家种子企业中多数缺乏研发能力,核心竞争力不强。科研育种与种子生产经营脱节,农作物种业育繁推一体化机制尚未形成。三是农作物种子繁育基础薄弱。农作物种子繁育基地标准低,抗灾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尚未建成集中稳固的繁育种基地。四是市场监管能力较弱。种子管理机构不健全,技术手段相对落后,监管不到位,市场秩序不够规范,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时有发生,损害了农民、品种权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明确加快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个重在”(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实践要领,紧紧围绕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的总体战略,以提高农作物种业竞争实力、推进农作物种业跨越发展、保障农业供种安全为目标,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强化政策扶持,增加投入,提升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促进我省由种子大省向农作物种业强省转变,保持我省农作物种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二)发展目标

  

  按照“坚持自主创新、坚持企业主体地位、坚持扶优扶强、坚持产学研相结合、坚持依法监管”的基本原则,到2015年,全省打造3-5家种子企业集团,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6%以上,种子对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以上。到2020年,形成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相结合、资源集中、运行高效的育种新机制,着力培育10-15个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继续保持我省主要农作物育种创新水平国内领先地位;建成稳固的海南、西北和省内标准化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为确保育种、制种、供种安全创造条件;打造5-10家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健全职责明确、保障到位、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体系;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种子对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为全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提供有力支撑。

  

  三、着力加强促进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四大能力建设

  

  (一)加强农作物育种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强化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为有效保护我省植物种质资源安全,2015年前建成省级中长期种质资源和标准样品低温库及配套的种质资源圃。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要全面开展种质资源搜集、保护、鉴定和育种材料的改良创制,重点加快对现有种质资源的性状鉴定,加强对其利用价值的研究和种质资源的保护利用,建立完善种质资源共享信息。创新育种科研机制,积极开展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品种检测技术、种子生产加工与检验技术等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技术性研究,以及常规作物育种和无性繁殖材料选育等公益性研究。切实加大对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长期稳定投入,支持现有国家级和省级研究平台发展,新建一批农作物种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进一步推动育种研究创新。设立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重大科技专项,加大对生物育种产业的扶持力度,保护和调动从事公益性研究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完善公共研究成果共享机制,为种子企业等育种单位提供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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