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苏府[2011]21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集聚发展,结合我市旅游度假区的区位和发展布局、资源质量、项目产品及市场基础,根据《苏州市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苏州市级旅游度假区评分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确定张家港双山岛旅游度假区等7个度假区为首批市级旅游度假区。
附件:首批市级旅游度假区名单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首批市级旅游度假区名单
1.张家港双山岛旅游度假区
2.常熟沙家浜-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
3.太仓江苏长江口旅游度假区
4.吴江东太湖旅游度假区
5.相城区阳澄湖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
6.苏州工业园区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
7.高新区西部生态城旅游度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