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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首批市级旅游度假区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1-18 生效日期: 2011-11-18
发布部门: 苏州市政府
发布文号: 苏府[2011]21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集聚发展,结合我市旅游度假区的区位和发展布局、资源质量、项目产品及市场基础,根据《苏州市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苏州市级旅游度假区评分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确定张家港双山岛旅游度假区等7个度假区为首批市级旅游度假区。

  

  附件:首批市级旅游度假区名单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首批市级旅游度假区名单

  


  1.张家港双山岛旅游度假区

  2.常熟沙家浜-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

  3.太仓江苏长江口旅游度假区

  4.吴江东太湖旅游度假区

  5.相城区阳澄湖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

  6.苏州工业园区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

  7.高新区西部生态城旅游度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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