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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老龄委《关于开展国际老年人年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3-03 生效日期: 1999-03-03
发布部门: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国际老年人年活动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一九九九年三月三日 
 
 
关于开展国际老年人年活动的意见 
 
  联合国第47届大会确定1999年为国际老年人年。这是本世纪末国际老龄领域的一件大事,也是一次世界性的重大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国际老年人年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8〕128号)精神,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委关于我省开展国际老年人年活动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1998〕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我市开展国际老年人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目前,全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72.23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2.63%,并且老年人数以每年3%的速度递增,老龄问题事关全市稳定大局,已开始并将进一步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重大影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提高对老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利用国际老年人年,开展宣传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我市人口老龄化现状与发展趋势;宣传“敬老爱老、老有所为”先进典型。要运用书写宣传标语、出墙报板报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切实做好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 
  二、加强对国际老年人年活动的领导。做好国际老年人年的筹备工作,开展必要的活动,对于进一步唤起全社会对老龄问题的重视和关注,推动我市老龄工作的发展,发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培育良好社会风气,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国际老年人年的活动作为当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认真部署。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要充分发挥各级老龄委和老龄群众组织的作用,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三、突出国际老年人年活动的主题。“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这是联合国确定国际老年人年的主题。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围绕这个主题,把开展国际老年人年的活动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和广大老年人的积极性,为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服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开展国际老年人年活动的重点放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上,督促落实老年人的各项政策待遇,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四、国际老年人年活动安排。 
  (一)今年3月份召开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全会,总结1998年全市老龄工作,研究1999年工作安排。 
  (二)4月召开全市基层老龄工作经验交流会。 
  (三)5月举办老年人书画大赛。 
  (四)8月在市电视台组织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活动。 
  (五)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敬老、爱老宣传月活动。月初由市长、市老龄委主任杜远明同志发表电视讲话,重阳节期间组织一次全市文艺汇演。 
  (六)10月份召开国际老年人年总结表彰大会。 
  (七)配合与支持省里的活动安排。 
  请各区、县(市)政府及各部门、单位参照以上活动安排,认真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的老年人活动,将国际老年人年活动推向高潮。 
 
 
市老龄委 
一九九九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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