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抓好产业集群壮大工程的总体要求,加快培育一批产业集聚度高、产业链条完善、创新能力强、服务体系健全、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集群,促进中小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依据鲁政发〔2008〕75号、鲁政办发〔2009〕127号、济政发〔2011〕1号文件精神,组织认定一批市级重点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产业集群所在县(市)区政府重视,有健全的组织协调机构、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有效的政策扶持措施。
2、产业集群区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内,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明显,产业链比较紧密,区域内配套能力较强,集群内企业户数在40户以上,年销售收入40亿元以上。
3、产业集群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环保要求,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产业特色鲜明,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4、产业集群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健全完善,拥有省级以上名牌产品或驰名(著名)商标。
5、产业集群骨干企业的技术装备、科技创新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节能减排符合达标要求。
6、为产业集群服务的产品研发、检验检测、标准计量、人才培训、电子商务、信息咨询、融资担保、现代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完善。
二、申报材料
1、市级产业集群申请表(附件1),由县(市)区经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上报。
2、产业集群基本情况,要求在1000字内。
3、产业集群发展规划。
4、集群内企业名牌产品、驰名(著名) 商标证书复印件。
5、各类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体系建设证明材料。
6、国家、省授予的荣誉证书或荣誉称号复印件。
三、要求说明
1、我们将在此次申报的产业集群中选择优秀的集群申报省级产业集群。
2、已经认定为省级产业集群的将自动认定为市级重点产业集群,无须再上报申请材料,但需填写汇总表。
3、各县(市)区要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推荐材料的纸质(1份)及电子版文件于11月28日前报市中小办。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毅:66605769 电子信箱:a66605769@163.com
附件:
1、产业集群申请表
2、产业集群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1:
市级重点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平方公里、万美元、亿元、人、户
集群名称 |
|
集群区域 面积 |
| ||||||
企业户数 |
|
其中: 规模以上企业 |
|
主导产品情况 |
2011年经济效益 | ||||
主导产品 |
年产量 |
国内市场比重 |
销售 收入 |
利税 |
出口 创汇 | ||||
从业人数 |
|
|
|
|
|
|
| ||
省级以上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 |
|
其中:中国名牌 |
|
其中:中国驰名商标 |
| ||||
公共服务 平台数 |
|
其中 |
研发 |
检测 |
融资 |
物流 |
电子商务 | ||
|
|
|
|
| |||||
产 业 集 群 简 介 |
| ||||||||
县(市)区中小企业部门意见 |
(章) 年月 日 |
附件2:
产业集群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亿元、户、人、个
序号 | 产业集群 | 企业户数 | 从业人员 | 2011年经济效益 | 省级以上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数 | 公共服务平台 | ||||||||
销售 收入 |
利税 | 总数 | 其中 | 总数 | 其中 | |||||||||
驰名商标 | 中国名牌 | 研发 | 检测 | 融资 | 物流 | 电子商务 | ||||||||
1 | ||||||||||||||
2 | ||||||||||||||
3 | ||||||||||||||
4 |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