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做好2011年第六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1-08 生效日期: 2011-11-08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发布文号: 桂农机办[2011]138号

  各市、县农机局,各农机购置补贴一级经销商:

  

  根据农业部和财政部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定于十一月中旬进行今年第六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结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农机购置补贴一级经销商尽快将“待申请结算”的补贴机具在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办理申请结算手续,结算打包批次请选择“第六批”,并于11月15日前申请结算。

  

  二、自治区农机局将第六次结算的申请情况在广西农机化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各县农机局对结算申请中的补贴机具的购机和到位情况进行核实,并于11月17日前将审查情况报市农机局。各市农机局于11月18日前汇总本市审查情况后并以正式文件上报自治区农机局(请先传真)。

  

  三、自治区农机局根据各市上报的审查情况,在系统中退回不符合结算要求的机具。

  

  四、各农机购置补贴一级经销商务必于11月22日-11月24日在系统中下载并向自治区农机局报送第六次结算申请材料,报送的材料请严格按照文件相关要求,认真核对材料的打印时间和盖章要求,尽量减少错误,逾期不报材料后果自负。

  

  五、其他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桂农机办〔2011〕64号、桂农机办〔2011〕123号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6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