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浙科发成[2011]213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培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在各市、各单位申报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浙江理工大学科技服务中心等29家机构为第二批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名单见附件)。希望上述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继续完善工作条件、规范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拓宽科技中介服务领域和范围,充分发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促进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中的作用,为我省自主创新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二批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名单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
第二批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名单
1.浙江理工大学科技服务中心
2.浙江加州国际纳米技术研究院
3.杭州枫惠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4.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服务中心
5.杭州创宇金属制品科技有限公司
6.杭州智迈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7.杭州临江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8.浙江武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杭州科畅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10.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11.宁波表面工程研究中心
12.温州瓯越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3.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温州研究所
14.嘉兴市中科科技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15.嘉兴市南湖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16.湖州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17.浙江长三角与欧洲波罗的海国际技术转移中心
18.中国科学院湖州应用技术研究与产业化中心
19.湖州金卫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20.绍兴诚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1.浙江省现代纺织工业研究院
22.金华科技园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3.东阳市京月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4.龙游同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5.开化联盛方略咨询有限公司
26.舟山北化聚合物加工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27.嵊泗县东海贻贝科技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28.科研院校义乌虚拟研究院
29.丽水科技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