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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世界轮椅运动会运动员集训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0-27 生效日期: 2011-10-27
发布部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

  

  为准备参加2011年世界轮椅运动会,经中国残联同意,决定自2011年11月7日起分别组织田径、游泳和举重项目运动员进行集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集训时间:2011年11月7日至2011年11月26日(共计20天)。

  

  报到时间:2011年11月7日。

  

  二、地点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三、参训人员

  

  (一)田径。

  

  领队:李冬庭(残体中心)

  

  教练员:刘永伟(河北)付娟(残体中心)

  

  工作人员:2人

  

  男运动员:5人

  

  车冕(天津)周文俊(河北)李虎召(河北)马玉喜(上海

  

  高明杰(云南

  

  女运动员:6人

  

  米娜(河北)黄丽莎(河北)吴晴(黑龙江)熊德枝(浙江

  

  张婷(湖北)董飞霞(陕西

  

  (二)游泳。

  

  领队:马历涛(残体中心)

  

  教练员:刘志斌(广东)王鹏(残体中心)

  

  工作人员:2人

  

  男运动员:6人

  

  许庆(河南)林福荣(广东)杨峰(湖南)郭智(云南

  

  王家超(云南)潘世云(云南

  

  女运动员:4人

  

  林萍(广东)陈忠兰(贵州)晋晓琴(云南)蔡红梅(云南

  

  (三)举重。

  

  领队:黄莹(残体中心)

  

  教练员:李伟朴(内蒙古

  

  工作人员:1人

  

  加重员:3人

  

  男运动员:5人

  

  齐栋(辽宁)蔡慧超(上海)顾小飞(江苏)刘磊(山东

  

  冯奇(河南

  

  女运动员:4人

  

  杨艳(内蒙古)谭玉娇(浙江)崔哲(山东)肖翠娟(江西

  

  四、联系方式

  

  (一)中国残联体育部。

  

  联系人:王鹏

  

  电话/传真:010-66580285

  

  (二)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田径、游泳、举重)。

  

  联系人:刘程远

  

  电话/传真:010-80471831

  

  五、要求

  

  (一)集训队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残疾人体育集训队工作规范》(残联厅〔2011〕79号),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执行。

  

  (二)凡入选集训名单的运动员、教练员务必按时到指定训练基地参加集训。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书面报告至中国残联体育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参加下期集训资格,给予通报批评。

  

  (三)承担集训任务的单位和集训队要高度重视反兴奋剂工作,坚决杜绝兴奋剂事件的发生。

  

  (四)要建立健全各项训练和生活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规范教练员和运动员日常考核制度,责任落实到具体人;要在每周周末将队伍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至中国残联体育部;要建立例会制度、教练员业务学习及研讨制度,形成良好集训氛围;教练员在集训开始一周内将阶段训练计划上报领队,并由领队上报至中国残联体育部;每名教练员要按时上交周训练计划。

  

  (五)集训经费由中国残联承担。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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