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1年第75号
今年以来,国内沿海省际成品油运输市场经营者和船舶运力快速增长、过度竞争的趋势已经显现。截止到2011年9月20日,已取得我部批准正在建造或即将建造的油船共367艘/268.87万载重吨,占现有总运力规模的32%,已取得我部批准筹建尚未开业的经营主体数量为100家,占现有经营主体的42%。为促进国内水路运输发展方式转变,优化运输组织结构,提高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保障国内沿海成品油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我部决定加强国内沿海省际成品油运输市场宏观调控。现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批准新的经营者从事国内沿海省际成品油船运输,此前已经我部批准筹建并在有效期内完成筹建、申请开业的除外。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严格控制批准新增国内沿海省际成品油船运力(含国内新建、国(境)外购置和光租、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转入国内运输以及省内运输船舶转省际运输)。除经营者将现自有船舶退出国内运输市场申请运力更新(以船舶艘数为准)外,仅允许已取得国内沿海省际成品油运输经营资格的经营者在已批新增运力已建成并投入营运的前提下,每次新增1艘油船运力。
三、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情况,参照本公告内容,研究制定针对从事省内沿海成品油运输的宏观调控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