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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国家林业局有关直属单位,有关普通高等林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人才工作的意见》,努力造就宏大的林业青年科技英才,激励广大林业科技工作者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1]30号)精神和《林业青年科技奖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一届林业青年科技奖评选和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林业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了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推荐单位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林学会共同推荐在本省(区、市)的候选人;
(二)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推荐本专业系统的候选人;
(三)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国家林业局有关直属单位和有关普通高等林业院校推荐本单位候选人。
三、推荐名额和获奖人数
各推荐单位可推荐1-2名候选人。本届获奖人数不超过15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执行《林业青年科技奖条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和评选工作。
(二)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要特别注意将那些立足国内、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推荐上来。并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有关申报材料的内容及要求按照《林业青年科技奖实施细则》具体规定执行,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林业青年科技奖推荐表》、《林业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表》、《林业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登记表》等表格可在中国林学会网站(www.csf.org.cn)公告栏下载。
(二)请各推荐单位于2011年8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和电子文档,快递和传送至林业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北京市颐和园后中国林学会
邮编:100091
联系电话:010-62889815,62889975
联系人:刘合胜,郭丽萍
电子信箱:hsliu@2911.net, glp8312@126.com
附件:1.林业青年科技奖条例
2.林业青年科技奖实施细则
3.林业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4.林业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表
5.林业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
6.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登记表
国家林业局人事司
中国林学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
附件1
林业青年科技奖条例
(2000年8月15日林业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修订)
为鼓励林业青年科技工作者奋发进取,促进林业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迅速成长,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评选范围:在林业科技工作与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优秀林业青年科技工作者。
第二条 评选标准: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科学道德与学风,并在业务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提出了新的思想或创造了新的方法,对某一学科的发展产生了现实推动作用;
2.在科学技术实践中勇于创新,做出重要贡献,并已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3.在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和新技术推广中成绩显著,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重要贡献者。
第三条 授奖名额:本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授奖人数不超过15人。
第四条 推荐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
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大兴安岭林业公司,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国家林业局各直属单位。
第五条 评审组织、审批:
1.成立“林业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和专家评审委员会。领导工作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的领导,委员会由七人组成,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主席由中国林学会当届理事长担任。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的实施。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聘请委员若干人。
2.“林业青年科技奖”的日常工作由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办公室设在中国林学会。在评审期间国家林业局人事司派人参加。
3.评审结果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报领导工作委员会审批,并分别报国家林业局人事司、中国林学会等有关部门备案。
第六条 “林业青年科技奖”以精神奖励为主,辅以物质奖励,对获奖者颁发加盖国家林业局印章的证书。
第七条 评审和推荐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对弄虚作假者,撤销奖励并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第八条 林业青年科技奖的评选工作与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工作同步进行。
第九条 评审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条 本条例由林业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林业青年科技奖实施细则
一、为做好“林业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根据《林业青年科技奖条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奖励宗旨:林业青年科技奖旨在林业行业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或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促进我国林业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表彰奖励在林业科技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政治思想、科学道德与学风好,在青年同行中可为榜样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推荐人数:由各推荐单位组成专家评审组,根据《林业青年科技奖条例》的有关规定遴选推荐1-2名候选人上报。各单位要特别注意推荐那些工作在科技第一线和基层单位的林业青年科技工作者。
四、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推荐单位的评审工作报告(包括:推荐程序、人数、评审情况等)。
(二)评审组专家名单。
(三)每位推荐人材料。
1.林业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原件一份,复印件六份(均需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2.专家推荐意见表:每位被推荐人须经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三位专家除一位为本单位专家外,另外两位要求是与被推荐人不同单位的同行专家。专家推荐表各一式四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3份)。
3.有代表性的成果(不超过三项)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四份, 著作附样书一部。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均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附有关部门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排名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取得社会和经济效益应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被推荐人的材料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四册),其余3份推荐表(其中1份为原件)一同上报。
4.候选人简表,由候选人填写,复印15份。
(四)被推荐人事迹材料一份,由推荐单位如实撰写。对政治思想、科学精神和学风方面的内容应有具体实例(1000字左右),并加盖推荐单位及所在单位公章。
五、评审与审批程序:由国家林业局人事司与中国林学会聘请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拟定获奖名单。同时由专家评审委员会从拟定的获奖名单中推荐6--8人为青年科技奖候选人。评审结果报林业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
六、本实施细则由林业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3
专业专长 学 科 组 成果类型 |
编号 |
林 业 青 年 科 技 奖
推 荐 表
推荐单位
人选姓名
工作单位
国家林业局人事司制
中国林学会
填 表 说 明
1.表内有关内容请用钢笔填写或打印完成,可在中国林学会网站(www.csf.org.cn)公告栏下载。
2.专业专长:现所从事的研究领域或专业。
3.学科组:根据被推荐者的专业专长填写,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数理科学组:数学;物理学;天文学;力学
化学与化工组: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分析化学;化学工程与工业化学等
地球科学组:地理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
生命科学组:微生物学;植物学;动物学;生态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物理学;生物医学工程学;细胞生物学;遗传工程学
工程科学一组:机械工程;仪器仪表;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工程科学二组:铁道、公路、水运;船舶与海洋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 航空与宇航技术
工程科学三组: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纺织;轻工;原子能科学与技术
工程科学四组:电子学与通信;电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控制
工程科学五组:土建、水利、测绘;地质勘探、矿业、能源;环境工程
农林科学组:农学;林学;畜牧;水产;兽医;农业工程;林业工程
医药卫生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医;中西医结合
军事科学组:军事技术;密码学;其他军事科学
综合组:管理科学与工程;其他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
4.成果类型:从以下三项中选择一项:(1)学术研究,(2)技术实践,(3)推广普及。
5.编号由林业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填写。
6.社会职务:指担任省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及以上职务。
7.获得的科技奖励和荣誉称号:指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和荣誉称号。
8. 简历:从大学开始填写(包括国外学习进修情况),大学期间须填写所学专业及所在院、系。
9. 推荐理由:根据评选条件说明被推荐人所获成果创新的要点,达到的水平或程度,产生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情况,及其科学精神、道德、学风、政治思想情况,1000字以内。
10. 所在单位意见:指被推荐人工作单位对被推荐人的德、才、绩评语。
11. 推荐单位意见:应明确签署意见。
12. 备注:表格中未包括的需说明的事项,可填入备注栏内。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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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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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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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
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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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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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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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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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省 市(县) | |||||||
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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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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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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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学术 团体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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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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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科技奖励及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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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荣誉称号及其他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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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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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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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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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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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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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
在何单位任何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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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理 由 |
根据评选条件由推荐单位填写(包括主要科技贡献、成果及政治思想、科学道德评价等,1000字以内) |
推 荐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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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单 位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推 荐 单 位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附件4
林业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表
(由个人填写)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月日
党派 民族 籍贯 省 市(县)
学历 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 博导年份
突贡年份 政府津贴年份 百千万人才工程年份
国内外学术团体任职情况
社会职务(人大、政协等)
工作单位及行政职务
单位所在地 省 市(县) 上级主管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 住宅电话
e-mail 传真号码
其他联系方式
主要工作经历:
获奖项目(或成果) |
奖励名称及等级 |
获奖年份 |
证书编号 (或名次) | |||
目前正在进行的主要科研工作及项目(名称及工作概况) | ||||||
获基金资助项目 |
基金名称 |
资助时间及方式 |
目前完成情况 | |||
出国进修、讲学、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情况 |
附件5
林业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
被推荐人姓名 |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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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人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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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人成果 或业绩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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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议意见(主要包括对推荐人的主要成果或业绩所达到的学术或技术水平、产生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及科学精神和学风等方面的评价) |
专家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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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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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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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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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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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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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登记表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技术职称 (是否院士) |
工作单位 |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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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签名):
副主任(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