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财办行[2011]42号
吉林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请批吉林省出差及会议定点饭店的报告》(吉财行[2011]445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11-2012年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财行[2010]124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厅报来的吉林省宾馆、吉林亚泰大饭店、吉林省乐府大酒店、吉林省南湖宾馆等4家拟增加的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
二、请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做好定点饭店的协议签订工作。
三、请及时组织做好“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的注册、信息录入和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批复的数量和价格审核定点饭店登录的有关信息。
四、请你厅加强对定点饭店的日常管理,确保定点饭店履行协议。对于违反协议规定的定点饭店,按照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财政部办公厅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