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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召开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7-23 生效日期: 2011-07-23
发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布文号: 交安委明电[20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中远、中海、招商局、中交建设、中外运长航集团:

  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作出了一些列重要批示。7月21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了全体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迅速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安委会会议精神,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部决定召开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7月24日,14:30时。

  二、会场安排

  主会场设在部机关5楼第五会议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及直属海事局的视频点均设分会场。

  三、会议议程

  (一)李盛霖部长传达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和7月21日国务院安委会会议精神。

  (二)冯正霖副部长部署道路运输和交通运输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三)徐祖远副部长部署水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

  (四)李盛霖部长作重要讲话。

  四、参加人员

  (一)主会场:李盛霖部长、冯正霖副部长、徐祖远副部长,刘功臣安全总监,部机关各司局及部属在京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中远、中交建设、中外运长航集团的主管安全领导及部门负责人1人,招商局集团驻京办事处负责人。

  (二)分会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大连海事大学,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部直属海事局、救助局、打捞局、飞行队,中海集团的主要领导及主管安全领导,以及上述单位所属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无视频点的京外单位请到长航局、珠航局或直属海事局视频点参加会议。)

  (三)具备条件的单位可将视频连接到下一级单位,安排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有关事项联系人:部安委办杨云超,电话010-65292132;陈佳元,电话010-65292133。

  五、会议技术要求

  (一)联调时间:7月24日10:00时开始。

  (二)联调时,各分会场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员应服从部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员指挥,逐项检查系统状况。系统调试完毕后,不得随意搬移设备或改变系统有关参数。

  (三)会议开始前1小时,各分会场系统管理员应提前开始准备,并坚守岗位,确保电话联络畅通,随叫随到。

  (四)系统调试和直播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部通信信息中心。

  联系人曹光,联系电话 010-65292335,13910013958;李竞欣,13701216090;电话现场调试联系电话010-65292541。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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