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杭州市改革和发展委员会关于长乐地块规划支路二(规划支路―长乐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7-14 生效日期: 2011-07-14
发布部门: 杭州市改革和发展委员会
发布文号: 杭发改投资[2011]466号
杭州市拱墅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

  你局拱发改[2011]145号(中心项目编码:b-s10201158164)文悉。现将长乐地块规划支路二(规划支路一-长乐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乐地块规划支路二(规划支路一-长乐路)道路工程。

  二、建设单位: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及配套工程建设,道路长约202米,路宽10米,为城市支路。

  四、项目选址及用地:项目位于拱墅区大关单元长乐地块,道路西北起规划支路一,东南至长乐路,总用地面积约201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2204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区财政性资金统筹解决。

  该项目代码为:110311510376。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须包括节能分析专篇)报我委审批。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7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