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同意郑州市辐照中心恢复运行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7-08 生效日期: 2011-07-08
发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布文号: 环办函[2011]814号
郑州市辐照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郑州市辐照中心辐照装置恢复运行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

  

  你中心已按照《关于责令郑州市辐照中心限期整改的通知》(环办函〔2011〕87号)的要求,完成了相关整改工作。我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于2011年5月31日对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检查。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我部同意你中心辐照装置恢复运行。

  

  二、我部委托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协同我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负责对你中心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实施监督管理。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3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