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唐政发[201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鼓励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11〕27号)精神,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科学发展”为总揽,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重点项目建设、培育、改造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坚持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业聚集。大力开展对标行动,着力推进节能减排,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促进配套产业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步伐;着力推动企业搬迁改造,促进工业生产力布局向沿海转移,努力推进唐山由制造业大市向制造业强市转变,加快打造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主导相结合。根据国家产业政策,通过投资、减免税、财政资金扶持等多种方式,引领产业投资方向,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激发企业技术改造的积极性。
坚持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相结合。支持企业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开展突破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发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改造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加强对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引进,特别要强化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以技术创新促进技术改造。
坚持技术改造与对标行动相结合。鼓励企业对标产业高端指标,制定技术改造路线图,大力实施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引领行业产品、技术、管理大幅度提升,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坚持典型示范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跟踪推进龙头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着力延伸与完善产业链条。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市同行业企业实施系统性技术改造,提高综合效益。
坚持技改投入与调整结构相结合。加大技术改造投入,促进节能减排、淘汰落后技术装备,优化存量结构。通过改建、扩建和搬迁改造等多种方式,促进产业向沿海地区、开发区、园区、聚集区聚集,以技术改造加速结构调整进程。
坚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相结合。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实现传统产业高新技术化。支持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布局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优化产业结构。
(三)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27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30%以上,占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60%以上。每年动态实施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00项以上,打造“百项技术改造示范工程”,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实现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提高到1%以上,重点企业达到3%;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达到5家、80家以上。重点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突破。
实现技术装备水平提高。钢铁、装备制造、建材、化工、能源等传统产业的重点企业技术装备普遍得到改造,重点企业70%以上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30%以上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实现节能减排水平提高。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十一五”末降低16%,工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16%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5%,工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均削减10%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排放量均削减15%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实现重点产业集中度提高。钢铁、装备制造、建材、化工等传统产业的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实施技术改造,尽快提高经济规模,大企业(大集团)占整个产业的比重明显上升,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年销售收入超100亿元工业企业达到5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工业企业达到50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工业企业达到100家以上。 二、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重点 重点支持钢铁、装备制造、建材、化工等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对照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技术对标指标,开发一批高端新产品,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延伸与完善产业链,促进产业聚集,培育壮大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钢铁。支持板带材、优质棒线材、高强度螺纹钢筋、优质高合金钢、管材、系列型材等六大精品钢材系列化整合、配套技术改造。支持钢材深加工,增加优质关键钢品种,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开展清洁生产,支持可循环工艺和新型节能降耗技术推广应用,发展循环经济。
装备制造。重点扶持高速动车组、光伏发电、汽车、船舶等整机与关键配套件发展,提升关键配套件工艺技术水平及配套能力,引导零部件企业向整机基地和园区搬迁改造。延伸高速动车、工程机械、专用设备、输变电成套设备、汽车、船舶、轨道交通等产业链。
建材。支持采用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改造升级水泥生产线,淘汰落后窑炉生产工艺,推广以纯低温余热发电为主体的建材工业窑炉余热利用技术。支持水泥产品的精深加工,大力发展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水泥制品、建筑集料等,重点发展建筑构件、工程预制件等产品,延伸产业链到建筑业。支持建筑卫生陶瓷利用新技术加强节能减排、污染治理、产品结构调整等改造升级,支持配套企业的扩能改造,促进产业聚集。鼓励玻璃深加工和优质高档浮法玻璃生产线升级改造、节能降耗,支持发展特种玻璃、电子玻璃、太阳能光伏玻璃等。
化工。围绕曹妃甸的开发建设,打造原油综合加工基地,发展高端石化产品,加速向沿海推进,加强上下游协同发展,构建海洋化工、煤化工、石油化工有机结合的发展体系,推进产品深加工,延伸与完善石油化工、煤化工、盐化工、精细化工等产业链,形成上、下游一体化的产业链条。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电子信息。支持太阳能光伏、信息通信、平板显示、半导体照明、新型电子元器件、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汽车电子产品、工业智能控制装置等改造、扩能,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发展配套产业,延伸产业链。
医药。支持中药现代化、生物医药规模化、医疗器械国产化、药品生产质量保证体系化。改造升级现代中药产品,推进生物医药规模化生产,增加化学药制剂品种,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升级改造。支持高端医疗器械关键技术、核心配件和材料国产化、规模化。
新材料。支持复合、纳米、智能等材料和高性能结构材料、新型功能材料扩能、改造、升级,支持研发新型非金属材料的新技术、新产品,促进新材料科技成果产业化,延伸产业链。
节能环保。支持高效节能节水技术与装备、先进环保技术与装备产业扩能、改造、升级。大力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二次能源回收利用,再制造工艺、技术装备和循环经济技术推广应用,促进建立完善节能环保产业链。
轻工。支持改造制浆造纸、塑料、金属制品等生产线,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支持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循环工艺改造现有造纸、日用陶瓷、塑料、电池、日用玻璃等生产线,促进提高节能减排水平。支持增加高档日用陶瓷、高档金属制品、新型塑料等新品种。支持提高家具设计水平。
食品。支持发展营养、安全、方便、功能化和多样化的产品,支持优势产品提质扩能,延伸食品加工产业链。支持提升粮油加工、肉食加工、方便食品、饮料、乳制品等优势行业产品质量检测能力。支持加快应用新型清洁生产和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循环经济。
纺织。支持发展优质高档精梳纱、无接头纱和无梭布,支持发展新型纤维、新型面料,推进产业用纺织品扩能升级,增加品种,提高服装设计及产品质量水平。
三、实施百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示范工程
广泛征集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筛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短、产品质量水平高、提高企业市场份额快、节能减排实施效果好的100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启动“百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示范工程”,推进“技术创新能力类”、“优化产品结构类”、“促进产业聚集升级类”、“‘ 两化’深度融合类”、“壮大龙头企业类”、“节能减排、淘汰落后类”和“安全生产类”七大类典型示范项目建设,深化对标行动,建立重点项目责任制,跟踪项目建设进程,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设立市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择优加大扶持力度,带动全市全面开展技术改造新热潮,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技术创新能力类。支持企业针对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联合研发和产业化。支持企业开展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攻关与产业化。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强化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提高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每年实施10项技术创新能力提高技术改造项目。
(二)优化产品结构类。支持钢铁、装备制造、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改进工艺、增加品种、提升质量、提高附加值,培育一批名牌产品、优质产品、高附加值产品,支持提质扩能。每年实施30项以上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三)促进产业聚集升级类。支持工业聚集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主动承接产业、资金、技术转移,支持发展主导产业,带动上下游产业,促进产业链条延伸与完善,形成产业集群。支持企业异地搬迁改造、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业规模与水平,提高产业集中度。每年实施10项促进产业聚集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四)“两化”深度融合类。支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过程、企业管理、电子商务和物流信息化、信息化综合集成等方面开展“两化”深度融合,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和生产过程智能化,企业管理网络化。支持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每年实施10项以上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项目。
(五)壮大龙头企业类。选择重点行业,支持一批主业突出、技术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实施技术改造。支持其主导产品做大做强,支持与主导产品配套的关键件提升工艺技术水平。每年实施15项以上重点企业主导产品及关键配套件升级改造项目。
(六)节能减排、淘汰落后类。在钢铁、化工、建材等行业,支持节能、节水、环保技术改造,支持推广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支持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二次资源回收利用,支持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每年实施10项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10项淘汰落后技术改造项目。
(七)安全生产类。完善化工、钢铁等行业高危作业现场监测监控报警、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连锁保护装置等安全技术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环境和管理手段,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积极推动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推动企业产品检测装备自主化,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每年实施5项安全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和食品企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改造项目。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技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技术改造工作的领导。
(二)建立项目管理体系。一是贯彻落实《河北省重点产业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2011)》,发布《唐山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当年技术改造投资重点,引导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方向。二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和行业准入条件,制定《唐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管理办法》,严格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管理,简化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核准手续。三是市统计局要建立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统计指标体系,健全技术改造统计监测制度,强化投资动态分析。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筛选优秀技术改造项目,积极跑办,争取国家、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设立市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1.1亿元,并根据财政收入增长情况逐年适度增加,主要用于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贷款贴息和无偿资助。要具体研究制订《唐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凡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技术改造项目,要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包括专家评审、公示、复核、验收、绩效评价、审计等,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各县(市)区也要安排一定规模的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本行政区域技术改造工作。
(四)用好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国家财税政策,鼓励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新购置设备的进项税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加速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企业使用列入国家财税〔2008〕48号文件目录的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企业应纳税额。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规定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8年调整)》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按150%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
(五)改善投融资环境。一是支持企业通过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上市、风险投资、信托、融资租赁等方式融资。二是支持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通过合资合作、重组、互相持股、技术入股等方式,多元化筹措技术改造资金。三是积极利用外资进行技术改造。四是搭建银企信息沟通平台,举办银企对接洽谈会,积极争取金融贷款支持。
(六)简化项目审批程序。环境保护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行政审批责任制,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工信、环保、国土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加快项目相关手续办理,建立“绿色通道”。对需经国家、省审批、核准的项目,市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省有关厅局沟通,争取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七)合理配置要素资源。对重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在资金、土地、煤、电、油、气等要素保障方面给予倾斜。市国土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在申请安排技术改造项目用地计划时,要优先保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用地。在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评估价的标准执行。对符合规划、原工业用地不改变土地用途,利用自有土地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采用厂房加层、翻建等多种措施盘活存量工业用地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县(市)区政府要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国家水、热、电、天然气等价格杠杆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单位产品能耗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的企业,优先保证要素供应。
(八)打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加强技术改造的重要性、技术改造的优惠政策及技术改造的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参与技术改造的良好氛围,引导全市工业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九)实行目标考核。制定《唐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建立目标考核体系。市委市政府加大对技术改造工作专项督导力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二ο一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