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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6-20 生效日期: 2011-06-20
发布部门: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文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6月底对全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含三县)进行个人帐户年度计息,并对系统进行检测,在此期间需暂停办理公积金业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市本级营业部:定于6月29日、6月30日、7月1日三天暂停办理所有公积金业务;
   
   二、三县管理部:定于6月28日、6月29日、6月30日、7月1日四天暂停办理所有公积金业务。
   
   如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业务的单位、个人,敬请提前或推后办理,由此带来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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