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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暑期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6-17 生效日期: 2011-06-17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特函[201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暑期将至,旅游、娱乐进入高峰期,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将出现乘客数量多、密度大,设备负荷重、运行时间长的情况,加之高温多雨的气候因素,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酿成严重后果。为保障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安全使用,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的旅游娱乐环境,各地质监部门应当按照《关于做好近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重点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1〕541号)的要求,针对暑期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安全工作的特点,督促运营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认真做好设备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加强客流高峰期的安全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促运营使用单位严格按照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认真做好每天开机前的例行安全检查,进行空载试车,对设备运行状况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测试,确认安全后,方可投入运营。

  

  二、督促运营单位根据设备技术状况,定时停机进行设备检查维护,不得因游客集中而超负荷、超时间运行。设备运行期间,应当加强巡视和检查,发现有影响安全的问题,应当立即疏散游客,停止使用,不得带病运行。

  

  三、督促运营使用单位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当遇有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风、雨、雷、电时,应当提前疏导游客,停止使用,不得冒险运行。风雨过后,应对设备进行清理和检查维护,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运行。

  

  四、督促运营使用单位制定应对高峰客流的预案,在人流集中、场地容量狭小的地段及设备出入口安排专人对游客进行疏导,并提前安排好分流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五、督促运营使用单位加强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做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主动向游客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引导游客正确乘坐,认真检查每一位游客安全带、安全压杠等安全装置是否到位;设备运行过程中要密切观察游客的状态,及时制止游客的危险行为,不能擅离岗位。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客流情况配备足够的作业人员,并按时换班,不得超负荷工作。

  

  六、各级质监部门应当积极正面引导新闻媒体,向群众宣传乘坐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的安全常识,引导游客遵守安全须知,做到安全游乐、文明游乐。

  

  各级质监部门要加强暑期值班,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并按照预案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和事态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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