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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高应征入伍在校大学生一次性助学金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6-02 生效日期: 2011-06-02
发布部门: 北京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京民优发[2011]225号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委员会:
   
   为进一步鼓励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征兵工作的意见》(〔2010〕90460号签报),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拟将应征入伍在校大学生一次性助学金标准从1万元提高到3 万元。从2010年冬季征兵开始,凡从本市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的义务兵,正常退伍并复学的,由批准入伍的区县发给一次性助学金3万元,所需经费由区县财政负担。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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