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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我市首届松花江湿地旅游文化节开幕。6月6日,是我国传统节日端午节。届时我市将在防洪纪念塔、松花江沿线以及各大公园举办一系列庆祝活动及广大群众自发的游园活动。在此期间,为确保广大市民出行的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特发布安全通告。
一、交通临时管制通告
(一)湿地节交通临时管制规定
6月5日、6日将在防汛路、中央大街举行湿地节群众巡游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将对市区部分区域的交通实施临时管制,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1. 6月5日6时30分至10时,将临时封闭防汛路(九站街至公浴街)的交通,除参加湿地节活动车辆以外,其他车辆禁止通行。
2. 6月5日9时至10时,将陆续对中央大街与友谊路、西二道街、西五道街、西十二道街等四处交叉口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禁止车辆横穿中央大街。
3. 6月6日9时30分至11时,将陆续对中央大街与西二道街、西五道街、西十二道街等三处交叉口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禁止车辆横穿中央大街。
(二)端午节交通临时管制规定
1. 6月5日18时至次日9时,对道外十四道街、滨江街、南极街、田地街、经纬街、经纬五道街、安国街、建国街、哈药路、防汛路、江畔路所围成的区域,以及松北大道、松花江公路大桥等路段交通实施临时管制。
2. 6月5日18时至次日9时,下列道路禁止机动车临时或长时停放,并禁止货运车辆通行:松花江公路大桥、松浦大桥、松北大道、防汛路、江畔路、友谊路、大新街、哈药路、经纬街、尚志大街、地段街、一面街、景阳街、道外南十四道街、北十四道街。
3. 6月5日18时至次日9时,禁止机动车辆由太阳大道进入太阳岛,来往江北踏青的车辆可从太阳大道北侧通道进入月亮湾停车场停放。
4. 交通管制期间,禁止机动车辆驶入下列道路(沿街单位和居民的车辆除外):江湾路、防汛路(井街至九站街)、九站街、通江街(友谊路至防汛路)、尚志胡同(友谊路至防汛路)、井街、北七道街(友谊路至江畔路)、北十四道街(友谊路至江畔路)。
5. 交通管制期间,除公交车、大型客车、特种车外,将根据松花江公路大桥和友谊路(地段街至通江街)的交通流量情况,适时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6. 交通管制期间,来往上述道路的社会车辆,请自觉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踏青的群众,请尽量乘坐公交车辆或渡船前往。
二、安全通告
为加强“湿地节”,“端午节”期间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哈尔滨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就2011年“湿地节”“端午节”期间安全方面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湿地节”,“端午节”期间,禁止燃放各类烟花爆竹,禁止非法销售、燃放孔明灯、携带贩卖管制刀具,对违反规定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治安拘留处罚。
(二)6月5日20时至20时20分,湿地节组委会将在防洪纪念塔广场水域和狗岛同时燃放焰火,沿江观看焰火的市民和游客要避免集中在防洪纪念塔广场至九站广场区域观看,观看焰火的市民和游客要尽量选择江边安全区域观看焰火,不要靠近沿江两岸无护栏的通道口,不要翻越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要听从现场公安民警的指挥。
(三)6月5日19时至6月6日7时,广大市民尽量不要到人员稠密的防洪纪念塔附近江岸进行踏青活动,请在中央大街及友谊路地下通道处通行群众要右侧通行,确保人流通行顺畅,防止出现拥挤踩踏。
(四)在沿江区域踏青群众,勿靠近警示易出现危险区域,踏青市民、游客严禁在松花江堤坝下活动,不要拥挤、过分集中,以免发生坠江、溺水、踩踏等事故。
(五)松浦大桥下江心岛(俗称狗岛),目前正处在紧张施工期间,端午节期间暂不对外开放,禁止登岛踏青、采摘、逗留、点篝火、捕鱼等,游人与无关车辆严禁登岛。
(六)广大市民和游客要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以免丢失、被盗、被抢。
(七)湿地节开幕式、端午节群众踏青活动期间,公安机关将对严重影响行人通行的无证商贩进行清理;将对松花江面违反海事部门封航规定的机动船、舢板船进行清理。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湿地旅游节组委会
哈尔滨市公安局
201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