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锡政办发[2011]135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发改委《无锡市“十二五”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无锡市“十二五”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市发改委2011年5月)
“十二五”时期(2011年-2015年),是无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是推动发展向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转变、努力建设幸福安康首善城市的重要时期。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关于制定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锡委发〔2010〕63号)、《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社会事业发展基础
(一)“十一五”社会事业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全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实施富民优先方针,大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十大工程”和开展“幸福市(县)区、幸福进万”家行动,社会事业长足发展,人民生活大为改善,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这5年,是我市社会事业投入最大、社会事业进步最快、人民群众得实惠最多的5年,基本实现了充分就业、劳有所得、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养。全市社会发展水平稳居江苏省前列。
1.社会就业稳中向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多措并举稳定、提高就业水平。到2010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6%。就业结构优化,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从2005年的11.8:55.1:33.1调整到6.2:54.8:39。
2.居民收入明显提高。“富民工程”深入推进,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7750元、14002元,年均分别增长11.6%和11.8%。
3.人口素质稳步提升。大力实施人口素质提升工程,到2010年,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2.9%,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7.65岁。全市人才总量超过100万人。
4.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城乡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保障标准不断提高。到2010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十五”期末城镇月人均220元、农村月人均150元统一提高到420元,率先在全省实现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全市每百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由1.47张增加到2.2张。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由97.3%提高到98.87%。
5.文教卫体全面发展。全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基本建成,城乡居民健康素养综合水平位居全省第一。文化服务体系更趋健全,基本建成15分钟文化生活圈。成功举办世界佛教论坛、世博主题论坛。无锡成为省政府命名的首批体育强市。
6.社会事业改革成效显著。社会事业改革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全省前列,被评为“中国改革优秀城市”。以“四分开两分离”改革为重点的综合配套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在卫生、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实行了“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改革,并有序向园林、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等领域拓展延伸。
7.社会持续保持平安稳定。全面深入推进系列平安建设,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机制逐步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公共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稳步提升。2010年,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98.3%。
(二)“十二五”社会事业发展形势
“十二五”,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为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随着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和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实施,京沪高速铁路和沪宁、宁杭城际高速铁路的建成,使长江三角洲地区一体化进程加速,区域产业布局、社会结构、城市功能、居民生活方式将出现深刻变化。无锡整体发展环境、发展条件和发展动力已经并将继续发生深刻变化,必将对无锡社会事业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也将为社会事业领域发展带来新的、广阔的发展空间,无锡社会事业发展进入了提升民生福祉的重要时期。
同时,社会事业发展中仍然存在诸多需要着力加以解决的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和社会事业发展不均衡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人口压力加大,人口平均素质提升不快;就业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并存;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公共服务不够均衡;社会矛盾增多。这些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迫切要求我们更大力度加快转型发展的步伐,加快构建有利于社会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科学把握发展规律,主动适应环境变化,有效化解多种矛盾,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新问题,用创新的思路探索社会建设的新路径。
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寓强于富、普惠于民”作为根本目的,进一步加大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力度,深入推进“幸福市(县)区”、“幸福镇(街道)村(社区)”建设和“幸福进万家”系列活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让发展成果体现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体现在满足人民物质文化需求上,体现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为建成幸福安康首善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富民优先的原则。全面改善收入分配结构。促使低收入群体收入明显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加快发展社会事业,着力改善民生。
2.坚持成果普惠的原则。坚持“寓强于富、普惠于民”,让发展的成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让人民群众更加充分、更加普遍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3.坚持城乡统筹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体制接轨的社会保障体系,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4.坚持多元投入的原则。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充分考虑政府财力和社会各类群体的承受能力,积极鼓励社会投入,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需求。
5.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立足市情,突出重点,不断创新,加大社会事业发展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健全服务上水平、群众得实惠的社会事业发展体制机制。
(三)主要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推动发展由注重经济增长向更加关注民生转变。致力实现城乡居民“劳有应得”、“学有优教”、“病有良医”、“住有宜居”、“老有善养”, 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体制接轨的社会保障体系,大幅提高政府保障能力。社会事业优质均衡发展,文化强市建设取得新进展,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城乡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口素质大幅度提高,健康城市建设取得突破,“平安无锡”建设再上新水平,社会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基本实现由经济大市向富民强市的跨越,努力建设幸福安康首善城市。
1.居民收入实现倍增。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到2015年,力争在2010年的基础上实现倍增。
2.城乡居民充分就业。到2015年,全市实现新增城镇就业50万人以上,实现自主创业4万人,创业带动就业1:6.8以上,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4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乡充分就业率达95%以上。
3.社会保障体系全覆盖。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标准统一的四级服务保障体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日臻完善;各类社会保险参保率均达到99%以上。
4.人口素质显著提高。到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总量控制在700万人左右,年均人口增长率控制在2%以内,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6‰以下,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岁,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50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达到10.5万人以上。
5.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率先实现教育基本现代化,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积极规划、筹建无锡大学。形成覆盖城乡、网络健全、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成健康城市。全市体育人口占到总人口的55%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实现全覆盖。
6.社会秩序良好、和谐稳定。缩小城乡差别和贫富差别,及时有效疏导化解社会矛盾,公共安全能力明显提高,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保持在90%以上。
三、社会事业发展主要任务
(一)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力争城乡居民收入倍增
1.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工资收入结构。积极实施服务业“超越计划”,优化升级商贸流通和传统服务业,重点培育发展物联网、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微电子、新材料与新型显示、软件与服务外包、工业设计与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提升制造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循环经济,更大力度通过提高产业层次、优化产业结构,促进高素质劳动者增加,提升全社会劳动者素质结构,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力争到“十二五”期末,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达到45%以上。
2.全力实施劳动者报酬和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坚持“提低、扩中、调高”政策导向,大幅度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切实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规范调节高收入群体收入,提高平均收入水平,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健全和发挥行业协会、企业工会作用,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深化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实现工资性收入随企业效益增长而较快增长。进一步放开创业投资领域,为城乡居民创业、置业开辟投资新渠道,为社区(村)集体经济壮大财力探索新路径。鼓励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创造多种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全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鼓励和倡导社会慈善和捐赠,提高转移性收入在居民收入中的比重。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垄断行业和企业分配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打击恶意克扣工资行为,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到2015年,劳动者报酬占国民收入比重达到40%,城乡居民收入力争实现倍增。
(二)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确保城乡居民充分就业
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继续执行就业优惠扶持政策,制定并实施更具导向性、操作性的就业政策。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和明确各级政府对促进就业的责任。建立稳定、多元、可持续的就业投入机制,加大促进就业的财政投入,就业公共投入向农村倾斜,形成覆盖城乡的促进就业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就业结构调整与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服务业、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大力开发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等新领域的新岗位,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实现充分就业。“十二五”期间,全市实现新增城镇就业5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2.促进自主创业。以开展创建创业型市(县)、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一体化的创业工作体系,积极搭建鼓励和扶持更多的城乡劳动者和大学生成功创业的综合性平台,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拓展培训范围、载体和手段,探索绩效考核方法,提高创业培训质量。拓展资金平台,进一步加大对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完善创业贷款担保机制,扩大创业贷款规模。完善创业项目推介平台、网上信息发布平台和项目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促进项目与创业者有效对接。鼓励行业协会、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等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创业培训、创业项目的征集开发、开业指导等工作。建成创业型城市。“十二五”期间,实现自主创业4万人。
3.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强化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权益维护。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帮助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与人才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劳动执法,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保障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城乡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各类职业中介行为。研究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就业和失业统计调查制度,实施失业预警。提升就业管理服务水平。
(三)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加大政府投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实现老有善养、病有良医。全面实施城乡一体的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大力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实现应保尽保,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构建以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为主体,各项医疗互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为补充的,覆盖城乡所有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区域合作,不断完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和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办法。探索建立新市民综合保险制度,提高流动人口社会保障水平。“十二五”期末,全市“五大保险”保险人数分别达到240万人、251万人、168万人、171万人和148万人,各类社会保险参保率均达到99%以上。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强物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监管。大力发展公共租赁房,缓解新就业人员租住房困难。加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房建设,加快危旧房改造,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400万平方米以上,实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2.健全服务网络,提升社会保障能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完善基金监管体系,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建立市、县级市(区)、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公共服务网络,构建资源配置合理、城乡整体融合、服务全面下沉的经办服务体系,全面实现“联系到户、服务到人”和“服务不出村(社区)、办事不出镇(街道)”的一站式公共服务目标。加快社会保障业务信息化建设,实现服务手段、管理方式的多样化、便捷化、高效化,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领域,建成以“社会保障卡”为核心的“市民一卡通”。发放社会保障卡达到380万张。
3.提高救助水平。落实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注重社会救助与各类社会保障的有效衔接,积极开展社区综合帮扶工作。优化社会救助资源,将现有的不同条线零散分割的社会救助资源有效整合,着力解决重复与缺失并存的问题。逐步推进“收入性救助”向“支出性救助”互补。落实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政策,切实完善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以养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救助体系。全市“五保”集中供养率稳定在80%以上。做好妇女儿童和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不断加大政府投入,积极发挥红十字会、公益性基金会组织的示范作用,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完善社会捐赠免税减税政策,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积极鼓励志愿(义工)服务活动,加大扶老、助残力度,实现慈善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建成儿童福利院、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发挥红十字会救灾、救助和救护职能,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提高市民捐献意识。积极建设公益城市。
4.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由“生存养老”向“幸福养老”的转型,统筹推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领域之间的老龄事业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办好市、区(县)级老年大学。鼓励社会各行各业提供老年人优待服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在强化政府投入的同时,突出社会化导向,大力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设施,至“十二五”期末,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到3.91万张,其中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不少于35%,全市每百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3.4张以上。不断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城乡社区(村)全覆盖。实现更高层次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目标。
(四)完善现代教育体系,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1.率先提高质量水平。坚持教育优先。坚持规模与质量并重、公办与民办并举,加快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终身教育体系和扶困助学体系,加快建成覆盖城乡的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建设,努力建成全省、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加快建成若干所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示范性高中。加强特殊教育,实现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除学杂费。优化发展职业教育。实施职业教育专业、课程、师资、技能四项提升工程,推进创建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加快实现职业教育向内涵建设、质量提升转型。加强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到2012年,县级职教中心全部达到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进一步加强藕塘职教园区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快建成区域性职业教育中心; 加快园区专家支持、资源共享、管理协作三个平台建设,创建成国家示范性职教园。
2.率先突破难点重点。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一体、规范优质”的原则,大力发展学前教育,解决好“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到2015年,全市高水平高质量普及学前3年教育,3-6岁幼儿入园率保持99%以上。全市90%以上的幼儿园建成省、市优质幼儿园,100%的村幼儿园建成市优质幼儿园。全面开展学前教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创建,8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成市学前教育现代化乡镇(街道)。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婴幼儿家长接受早期教育指导率达95%以上。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加快集聚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做强做特江南大学、东南大学无锡分校和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无锡教育基地,加快筹建无锡大学,大力发展研究型高等教育机构,积极兴办中外合作大学和民办大学,支持在锡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推动我市高等教育在规模、结构、质量上实现大的跃升。到201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以上。
3.率先创新体制机制。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不断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主体多元、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促进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协调发展。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推动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民办教育,培育一批高质量、有特色的民办学校。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大力实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构建现代学校制度,不断探索中考中招制度改革,深化高职教综合改革,推进“地方政府促进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综合实验区”建设,充分激发教育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4.率先集聚更多资源。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优先发展教育的责任,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进一步完善政策扶持,鼓励更多的企业家投资教育、捐资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抓好德育工作,加强学校体育、卫生、美育教育,加强健康教育、科技教育、国防教育、环保教育等各类专题教育活动,努力构建实施素质教育有效机制。进一步扩大教育开放,引进先进的国际教育资源,深化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继续深化双语教学实验,深化中外学生双向交流,率先基本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对外开放格局。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深入实施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和无锡市中小学教育名家培养工程,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五)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服务均等化程度。建立健全惠及全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居民多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传染病、职业病、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急救和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布局合理、符合规范、城乡一体的院前急救和应急网络,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加快建设无锡“数字卫生”工程,建成以区域卫生信息为平台的健康档案、医疗、公共卫生数据中心。加强对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到“十二五”期末,全市人均预期寿命78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6/10万以下,全市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超过98%。
2.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合理调整公立医院布局,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积极探索新型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监管机制,创新人事分配、后勤服务模式。根据区域卫生规划要求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专科和特色医疗机构建设,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重视科教兴卫,加快人才培养,使卫生人才总量、人才素质和人才配置结构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城乡区域分布趋于合理。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公立医院分级医疗、双向转诊,解决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到“十二五”期末,全市每千人拥有医院床位数4.12张,全市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78人。社会对卫生服务综合满意度超过90%。
3.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快构建城乡一体、防治结合、分工明确、布局合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每个建制街道(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按15分钟服务圈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完善编制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规范化达标并不断提升。全面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服务方式,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绩效工资。建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机制。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六)繁荣发展文化事业,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
1.建设高水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实施“文化强市”战略,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优化公共文化设施布局,积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成无锡大剧院、报业新闻大厦、工人文化宫等一批重点文化设施,打造无锡博物院、美术馆、文化馆等一批文化新地标。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大力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加强科普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实现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等公益性文化场馆面向社会免费开放。加快建成市、市(县)区、街道社区(镇)、基层社区(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形成覆盖城乡、网络健全、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突出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党的十八大等重大活动,创作生产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统一的精品力作。到2015年,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超过1200平方米。
2.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实施“幸福进万家、文化乐万民”行动,精心组织各类节庆文化活动,抓好“激情周末”等广场文艺演出,办好群众文艺会演,打造一批基层文化活动品牌。加大文化下农村、进社区力度,每年组织公益性演出不少于500场次、送戏送电影下基层不少于2000场次、每年引进国内外高雅文艺演出不少于50场次。大力抓好舞台艺术精品生产,突出加强文学创作,全力发展影视剧制作。大力发展流动舞台车、流动图书车等新型文化服务载体,采用政府购买、补贴等方式向低收入和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文化服务。拓展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城市公共文明指数位居全省前列。
3.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大力保护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健全文保组织网络,加强吴文化等地方文化研究,加强泥人、紫砂、刺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利用工业遗产筹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加快修复鸿山吴都、阖闾城两大遗址公园、五大历史街区、八大文化博览园和十个古镇古村落,并积极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街。推动大运河无锡段、宜兴紫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实施大运河无锡段申遗保护规划。继续办好“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薪火相传―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年度杰出人物”颁奖典礼。确保江阴、宜兴两市成功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无锡成为全国首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群城市。
4.实现文化产业跨越发展。推进文化事业多元投入,积极繁荣文化市场,重点发展创意设计、出版发行、传媒影视、动漫网游等产业,重点建设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国家动漫游戏振兴基地和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华莱坞影城),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综合实力、创新能力的文化企业、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文化品牌。到2015年,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5%;城乡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性支出的比重超过18%。
(七)提高国民体质水平,健全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1.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构建以“一圈”(环太湖体育圈)、“三中心”(市体育中心、体育公园、太湖新城奥体中心)、“九辅”(2市7区体育场馆)、“多点”(乡镇和街道体育活动中心)和社会体育经营场所为补充的体育设施网络体系。加快市(县)区体育场馆设施建设,抓好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小区体育设施配套工作,加强体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加快学校场地对外开放步伐,提高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利用率。到“十二五”期末,人均公共体育用地面积达到2.4平方米。
2.实施市民体质提升工程。加强“假日体育”、“广场体育”、“休闲体育”、“旅游体育”、“生态体育”建设,提升全民健身活动的文化品味和吸引力。加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定期发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水平。深入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大力培养体育指导员,实施体校结合计划,全面提高竞技体育实力。不断优化项目布局,完善业余训练网络,抓好优秀运动队和尖子队员的培养,力争培养出新的世界冠军或奥运冠军,全运会成绩和省运会成绩、输送、贡献排名居全省前列。到“十二五”期末,体育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55%以上,国民体质达标率95%以上。
3.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增加体育市场供给,积极引导规范各类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的市场化运作,坚持“面向社会、服务大众”宗旨,加强体育场馆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不断提高场馆综合效益。初步建立以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健身休闲、体育项目培训、体育场馆会展演艺和体育博彩娱乐为重点的体育产业体系,创建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体育彩票销售总额突破70亿元。
(八)努力提升人口素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合理调控人口规模和分布。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建立完善人口规模调控机制。综合运用产业结构调整、户籍或市民待遇准入、房屋租赁管理、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媒体舆论引导等措施,加强对流动人口增长规模的调节,完善户籍准入政策,有计划的控制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进一步优化人口空间分布。加快构筑开放互补、有序流动、均衡发展的人口城镇化新体系。合理规划中心城区住宅开发建设,有效调减中心城区人口规模,实现人口的合理分布。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常住人口总量控制在700万人左右。
2.改善人口结构和素质。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转变和行为的改变;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建立人口计生、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出生性别比趋向正常。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定实施新一轮提升人口素质行动计划。提高农民工的文化素质、就业技能、创新能力和心理素质。
3.健全人口管理体制。按照“市规划指导、区协调监督、街道(镇)组织落实、社区(村)综合服务”的要求,创新对本市户籍人口和外来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加快户籍管理向登记管理转变。坚持公平公正、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逐步构建常住人口公共服务体系,确保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子女教育、居住条件、计划生育、公共卫生、法律援助等方面享有均等化服务,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落实“一证二合同三承诺”制度,着力解决流动人口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和服务工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率达95%以上。
(九)坚持人才优先方针,继续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1.集聚各类人才。完善以“无锡千人计划”和“530”计划为核心的人才政策体系,重点实施物联网人才引进等七大人才工程,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吸引国家“千人计划”入选人才及其团队来锡创新创业,形成“创新在高校、创业在无锡”的良好氛围。实施“无锡千人计划”和“530”计划,引进并重点支持1000名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锡创新创业。推动各类园区、企业和研发机构引进物联网、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软件与服务外包等领域的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到2015年,全市人才总量达到150万人,高层次人才占人才资源总量达7%,人力资本投资占gdp比重达到16%以上,人才贡献率达到47%。
2.加强人才培养。实施优惠政策,培养各类人才。突出引进和培育战略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加快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强化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培育,实施继续教育工程,打造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管理)人才队伍。加强技师队伍建设,健全企业职工培训制度,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开展高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完善技术工人终身教育体系。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制度,推进公务员交流轮岗常态化,培养一支总量相对稳定、结构更加合理、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的党政人才队伍、社会工作者队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3.营造用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人才管理、评价、分配、激励、流动和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的政策、生活和文化环境。加大人才投入,加快人才公寓建设,“十二五”期间,建成高层次人才公寓100万平方米以上。大力推广“创业助理”计划,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提供全方位、人性化和专业化服务。健全人才市场体系,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优化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人才机制,在人才开发、科技创新、期权激励、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产业化、公共服务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以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包容各类人才,营造创新活力最强、创业成本最低、服务效能最优、人居条件最佳的人才环境。
(十)优化基层社会管理,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水平
1.深化社区扁平化管理。全面理顺区、街、居三级以及区、街各部门与社区间的工作关系,厘清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事务工作站(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等社区组织的工作职能及相互关系,全面落实人员和业务“两整合”、经费和信息“两保障”,形成扁平化管理的常态机制。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民主选举制度,完善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议事会、协商会、听证会等民主自治方式,积极探索业主委员会自治等新模式,努力建设现代公民社会,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坚持和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到“十二五”期末,城乡社区扁平化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市级“和谐示范社区”创建率达95%。
2.提高社区服务水平。着力构建基层跨部门的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完善社区公共资源共享机制。建立扶持社区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进一步引入市场机制,大力发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加快形成政府公共服务、居民志愿互助服务、市场提供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和社会公共事务,做大做强服务品牌,更好地满足社区群众需求。
3.加强社工队伍建设。合理设置社工岗位。采取公开招聘、遴选竞岗、择优汰劣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充实社工人才队伍。加强对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处理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建立健全社工资格认证、注册、培训、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及相配套的工作机制,鼓励专业社会工作人才进入社区工作岗位,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知识结构,提高专业化水平;解决好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政治待遇问题;大力发展基层志愿者队伍,鼓励支持社工、义工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十一)推进平安无锡建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1.推进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建立“多行业、多系统、多层次”的不稳定因素信息收集、研判、预警体系,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推进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和“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公调对接、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等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长效机制,构建覆盖社会各行业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网络,最大限度化解和减少社会矛盾。进一步发挥“12348”法律援助中心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信访调解工作责任制,有效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努力维护群众合法信访权益。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分别达到98%和85%以上。
2.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完善以公安指挥中心为龙头,以专业化打防控力量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补充,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加快“感知安保”建设,构建社区防控网,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单位内部安全防控网络。构建全面覆盖城区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要害部位以及进出城区主要通道的社会面视频监控网络。构建“虚拟社会”防控网,依法查处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健全严打长效工作机制,始终把打击的锋芒对准以命案打头的严重暴力犯罪、以黑恶势力打头的有组织犯罪和以“两抢”打头的侵财犯罪,严厉打击犯罪、震慑犯罪、惩治犯罪。“十二五”期间,确保每万人刑事案件发案率控制在75以下,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保持在90%以上。
3.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常态化、精细化的公共安全监管机制,扎实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健全完善交通安全源头分级管理机制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长效治理措施,建立完善大型活动安全风险等级评估管理制度,积极探索运用行政监管与行业协会自律约束相结合的特种行业管理新方法,进一步提升公共安全监管水平。加强重点领域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逐步完善突发事件监测网络,构建市和市(县)、区两级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警系统,实现多灾种、跨领域的预警信息汇总、分析、研判。不断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加强应急处置资源整合,切实按照“信息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理”的原则,逐步推进公安出警、医疗急救、消防救援、市政抢险等应急接警服务平台的整合,实现各职能部门之间快速反应、协调高效的应急联动。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加强应急处突专业力量建设,及时高效地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强化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的监测预报,到2015年,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降至0.08%。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着力提高领导、驾驭推动社会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狠抓当前社会事业发展薄弱环节,制定并实施新一轮推进以十大民生工程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行动纲要。加强社会事业发展绩效考核。逐年落实行动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行动纲要实施评估,全面分析检查行动纲要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充分发挥考核评估对社会事业发展的导向与推动作用。建立社会发展的监督机制和预警机制,以长效的监督机制来保证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完善政策法规。加强社会事业法规建设。积极推进社会领域立法进程,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发展法规体系。着力制定符合无锡实际和发展前景的地方性社会发展法规,适时研究制定无锡在文化产业和资源开发、体育产业发展、养老机构建设等社会事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改革的配套政策,认真落实财政投入、税收优惠、融资投资、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制度等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社会事业产业项目在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民营社会事业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
(三)加大投入力度。坚持适度超前先行和社会资源均衡分配的原则,推进新城地区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区级设施结构,优化空间布局,加快建设与无锡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化社会事业基础设施体系。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体。继续加大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和公益性社会事业的财政投入,调整优化投入结构。提高财政支出中社会事业支出比例,扩大政府购买社会事业公共产品范围。整合现有各类社会事业产业扶持资金,完善投入方式,实行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相结合,经常性财政拨款与项目拨款相结合,增强导向作用,提高财政投入的使用效益。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社会事业及其相关产业。管理部门主要通过规划和政策指导、信息发布以及规范市场准入,引导社会资金对社会事业的投资,在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的同时,鼓励社会资金加大对非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加强国际社会发展合作与交流,积极争取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四)继续深化改革。继续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的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环境保护、文化教育等社会管理职能。按照“分类定位、分开管理、分别改革”的思路实施分类改革,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管养分开,建立强有力的事业单位监管机构。创新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扩大建立理事会制度的行业和领域,努力构建以理事会为主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法定机构改革试点,加快建立和完善财政供给方式、事业单位整合、收入分配等改革,进一步推进岗位设置和绩效管理,完善人员聘用制度,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实现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从行政任用关系向聘用关系的转变;继续深化“管办分离”改革,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设置社会事业管理机构,优化创新市、市(县)区社会事业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两方面的积极性,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制定优惠政策,采取有力举措,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公益事业,对适合放开的领域实行社会化投资、市场化运营、产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