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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西柏坡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27 生效日期: 2011-05-27
发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布文号: 办字[2011]80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冀交公〔2011〕301号收悉。省政府同意西柏坡高速公路建成后,设置霍寨、西柏坡2处主线收费站和胡庄、东焦、东回舍、温塘、岗南5处互通立交匝道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以偿还建设债务。自收费之日起,收费年限为15年。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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