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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命名吴泾化工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上海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24 生效日期: 2011-05-24
发布部门: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安监管法规[2011]90号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各控股(集团)公司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10)5号)和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沪安监法规[2010]71号)的工作要求,各单位通过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广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实现了以文化促管理,以管理促安全,以安全促发展的工作格局。
   
   为表彰先进,经组织考评,决定授予以下8家单位为“上海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上海吴泾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区卫生局、东方商厦有限公司、巴斯夫应用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谊丙烯酸有限公司上海联恒异氰酸酯有限公司
   
   希望各单位认真学习示范企业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增强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做出贡献。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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