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兰政办发[2011]1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1号)及《甘肃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省政府令第79号),市政府决定,成立兰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李森洙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 杨 巩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雒泽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田国强 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宁辉东 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市委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张延才 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长
成 员 张兆荣 市发改委副主任
臧小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殿卿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杨正岱 市工信委副主任
巩田龙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鲁福有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秋兴 市环保局纪检组长
张 毅 市建设局副局长
赵 胜 市交通局副局长
郭庭天 市水务局副局长
朱秀红 市文广局副局长
付松华 市体育局副局长
胡 芳 市卫生局纪检组长
郑登江 市审计局副局长
陈海力 市统计局副局长
康亚鑫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毛玉铎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王家英 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实施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安排部署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王家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筹备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督促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