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石政办函[2011]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国办发〔2011〕1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1〕8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2011年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促进粮食生产的一系列文件要求,坚持把发展粮食生产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坚定抗灾夺丰收的信心不退缩,坚定保持粮食稳定发展的目标不动摇,坚定抓工作落实的劲头不放松,以高产创建为抓手,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推广落实防灾减灾增产关键技术为重点,稳定面积,发挥优势,主攻单产,增加总产,稳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目标任务。2011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100万亩左右,亩产达到450公斤以上,总产达到504万吨以上,力争8-10个县(市)实现“吨粮县”,通过两到三年努力实现“吨粮市”。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落实粮食播种面积。严格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780万亩基本农田“红线”不突破,做好基本农田、标准农田征用、划区定界和补充划入的审核验收,划定一批基础条件好、生产水平高的粮食生产区域,进行永久保护,有计划地开发后备耕地资源,保障粮占耕地面积不减少。积极推进耕作制度改革,因地制宜发展粮粮、粮棉、粮油、粮菜、粮果间作套种、复种、立体种植,提高复种指数。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的前提下,积极推进规模化种植,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合作社,提高种粮规模化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对缺乏劳动力的农户,要通过代耕、代种等方式,帮助其种足种满,杜绝耕地撂荒,确保粮食播种面积1100万亩以上。
(二)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集中资金、集中力量、集约项目,整县、整乡、整建制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工作。列入全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和承担农业部粮食万亩高产创建示范任务的县(市),要进一步扩大实施规模,努力提高单产水平,力争今年8-10个县(市)实现“吨粮县”。赵县、藁城要重点抓好整县制高产创建实施,万亩示范片均达到20个以上。栾城、正定、新乐、晋州、辛集等5县(市)要抓好1个乡镇整建制高产创建实施,每个乡镇万亩示范片达到3个以上。其它县(市)要突出抓好1-2个万亩示范片,2-3块千亩展示田,3-5块百亩攻关田;市内各区要抓好1-2个3000-5000亩示范片,1-2块千亩展示田,2-3块百亩攻关田。同时,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粮食高产示范田制度,市、县、乡领导干部要分别抓好5000亩、3000亩和1000亩的粮食生产示范田。力争通过两到三年努力,在全省率先实现“吨粮市”建设目标。
(三)加强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内完成中低产田改造8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15万亩。继续实施“沃土工程”和土壤有机质提升工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秸秆还田技术,切实培肥地力,提高耕地质量。采取平整土地、增施有机肥、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等土壤改良措施,增强耕地蓄水保墒保肥能力。要加快实施冶河、绵河、槐南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启动环省会百万亩节水灌溉示范区建设,鼓励和引导农民因地制宜使用节水灌溉技术,力争今年全市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1万亩,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90万亩。
(四)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小麦生产重点推广高产、优质、节水新品种和深松整地、秸秆还田、半精量播种、播后镇压、配方施肥、肥水调控、中耕锄划、病虫草害防治、“一喷三防”、适时收获等关键技术;玉米生产重点推广耐密植、抗倒伏、抗病虫、适应机械化作业的新品种和地膜覆盖、免耕播种、抢播早浇、等行种植、增施钾肥、增加密度、预防倒伏、重施穗肥、适时晚收、机械收获等关键技术。全面推广抗旱节水技术,东部平原区大力发展小麦、玉米节水高产模式,西部丘陵、山区大力发展耐旱、抗旱型甘薯、杂交谷子、豆类等杂粮作物,继续搞好旱作农业工程建设。积极推广新型农机具及配套技术,着力解决玉米收获、化肥深施、病虫害防治等环节的机械化问题,玉米机收面积力争达到40%以上,病虫害专业化防治面积力争达到260万亩。一招不失地抓好各个关键技术环节,确保粮食单产水平稳步提升。
(五)大力开展科技指导服务。全面推进科技进村入户,大力推广增产增效和防灾减灾技术,做好重要季节、重点环节科技服务工作。农业部门要及时组织制定各种粮食作物不同生育时期的技术管理方案,深入开展“百千万”农业干部下基层解难题送服务活动,市、县两级技术骨干每人至少抓一个示范点或试验示范基地,建立一个联系村。县、乡两级技术人员和农业干部,每人要确定2~3个联系村,确保村村有联系技术指导人员和干部,保证春耕、“三夏”、“三秋”等关键农事季节技术指导畅通。农机部门要积极开展跨区机耕、机播等作业,精心组织好小麦跨区机收作业。水务部门要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加强灌溉指导和节水灌溉技术服务。积极发挥粮食生产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优势,整合培训资源,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手机短信等现代传媒,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农民科学种粮技术水平,确保各项关键技术落到实处。
(六)全力抓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搞好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调运和储备,优化电力调度,保障种子、化肥、农药、柴油等物资供应和用电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执法体系,强化执法责任落实,全面实行农资监管分片包干制和举报案件、重大案件督办制。深入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强化种子质量检测,确保种子质量安全。加强化肥等农资价格监测和市场调控,及时发布供求信息,推进产销衔接,依法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保持农资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关键农事季节,农业、工商、公安、质检等部门要联合行动,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
(七)切实抓好防灾减灾工作。健全农业病虫害防控体系,继续实施植物保护工程,加强农业有害生物预警,完善应急防控物资储备;加强工作调度,推进联防联控、统防统治,提高有害生物应急防控和扑灭能力。健全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人工增雨和防雹体系建设,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健全防洪保安和抗旱服务体系,提高防洪抗旱能力。下大力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使全市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实现全覆盖,减少因灾损失。
三、政策保障措施
(一)积极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按照“政策公开、据实核算、直补到户、阳光操作”的原则,市、县两级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规范运作程序,确保不折不扣把中央、省出台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惠农政策的放大效应,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按照国家、省统一安排部署,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完善实施预案,适时启动,保持粮价合理水平,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二)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按照“职能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的思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国家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重点投资方向,积极谋划建设项目,争取更多的国家投资支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支农支出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切实搞好涉农资金整合,加大农业基础建设和粮食生产资金投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搞好银企合作,加大对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粮食加工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
(三)对粮食生产实行奖励。认真落实国家、省对产粮大县的奖励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的优质粮食产业工程资金,对标准良田建设、种子工程给予支持。继续开展粮食“百、千、万”高产竞赛活动,对在高产创建工作中成效突出的百亩示范方、千亩示范田、万亩示范片及种粮大户和高额丰产田进行奖励。有条件的县(市)要安排专项资金,对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快的乡镇和种粮大户进行奖励,充分调动农民群众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积极性。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各级责任。年初市委、市政府已将全市粮食生产任务指标进行了分解,并列入对各县(市)委、政府年度工作考核指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粮食稳定增长的重要性,把粮食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严格实行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职具体抓,明确责任,上下联动,深入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
(二)强化部门协调。由市农业局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水务局、科技局、国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统计局、粮食局、气象局等部门具体实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在关键农时季节,市政府将组织粮食生产督导工作组,对各县(市)、区进行督导,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督导制度,切实帮助基层解决生产中的实际困难。统计部门要建立粮食生产监测调查制度,严格核实产粮大县及粮食高产创建区粮食生产数据。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粮食生产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好经验、好典型和先进适用种植技术、种植模式,充分调动各级领导干部、科技人员和广大农民群众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粮食生产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总结推广一批在组织领导、政策落实、资金投入、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好做法,特别是对吨粮县的好经验要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