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89)司发计字第0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计划单列市司法局:
由于1988年度毛纺面料的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直接影响到公证、律师服装的成本费用,虽经河南新乡制衣总厂做出极大努力,仍不能完全克服面料涨价因素所增加的成本开支。根据面料上涨30%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要1988年生产的涉外公证员服、专职律师夏服的价格上调15-20%,具体价格如下:
男涉外公证员夏服调整为120元一套,
女涉外公证员夏服调整为115元一套;
男律师夏服调整为120元一套,
女律师夏服调整为115元一套;
男涉外公证员冬服定价为185元一套,
女涉外公证员冬服定价为180元一套。
其它被装物资仍按原定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