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11 生效日期: 2011-05-11
发布部门: 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晋卫办医管[2011]13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1〕62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符合《卫生部关于印发肝脏、肾脏、心脏、肺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医发〔2006〕243号)要求的三级甲等医院可以申请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需在2011年5月30日前向我厅医管处提出申请。

  

  联 系 人:王 丹

  

  联系电话:0351-3580501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的通知(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9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