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宁政发[2011]9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南京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南京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为合理分解和全面落实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确保年度及“十二五”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江苏省环保厅“关于编制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苏环办〔2011〕64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2011年经济和社会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1〕33号),结合我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1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按照“科学测算、合理分担、分级负责”的原则,优化任务分工,细化工程项目,强化保障措施,突出抓好结构减排,深入推进工程减排,全面提升管理减排,坚决打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首场攻坚战,确保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的实现。
二、目标任务
(一)全市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合计削减16447吨,其中工业和生活源削减量不得低于14326吨,农业源削减量2122吨;水污染物氨氮(nh3-n)排放量合计削减1791吨,其中工业和生活源削减量不得低于1736吨,农业源削减量55吨。
(二)全市气污染物二氧化硫(so2)排放量合计削减19029吨,(nox)排放量合计削减17345吨。
(三)全面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工业企业污水深度治理工程、重点工业企业脱硫脱硝工程建设以及机动车污染治理年度计划。
(四)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考核、统计三大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农业源总量减排考核体系。
三、重点项目
2011年,全市共安排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项目84个,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重点项目72个,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重点项目12个。
(一)化学需氧量(cod)减排项目:共141个,预计减排20229吨。其中污水处理厂项目56个,预计减排15680吨;结构减排项目69个,预计减排2259吨;农业减排项目16个,预计减排2290吨。
(二)氨氮(nh3-n)减排项目:共141个,预计减排2073吨。其中污水处理厂项目56个,预计减排1792吨;结构减排项目69个,预计减排212吨;农业减排项目16个,预计减排68吨。
(三)二氧化硫(so2)减排项目:共52个,预计减排20121吨。其中工程减排项目3个,预计减排13965吨;管理减排项目5个,预计减排4404吨;结构减排项目41个,预计减排1752吨。
(四)氮氧化物(nox)减排项目:共47个,预计减排17872吨。其中工程减排项目3个,预计减排14883吨;机动车项目1个,预计减排2462吨;结构减排项目41个,预计减排527吨。
四、任务分工
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按照属地和管理权限进行分工。其中,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完成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负责推进全市工业企业结构减排目标任务;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负责支持减排目标任务完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任务;市环保局主要负责市直管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江心洲和仙林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市城建集团主要负责城东、城北、城南、桥北、铁北等5个城市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全市农业源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市公安交管局、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全市机动车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各相关企业负责完成本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各单位年度总量减排具体任务见附件3(2011年各单位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下达的各单位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是年度刚性指标,各单位必须按要求完成。要切实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是总量减排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落实总量减排相应机构和人员,明确工作责任;要加强统筹调度,严把减排任务时序进度,确保年度总量减排计划的落实。目标任务具体表现为年度指标的完成和后续指标完成的减排项目储备。
(二)加强资金筹措,落实减排工程。工程减排是完成总量减排任务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积极筹措建设资金,保障各项减排工程建设;要加大投入,下大力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在扩大污水收集范围、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进水浓度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推进污水处理厂减排能力的稳步提升;要继续加大力度推进电力企业脱硝工程和钢铁、石化、水泥等非电行业脱硫工程建设,切实提高气污染物总量减排能力;要系统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减排工程,为“十二五”总量减排储备项目和空间。
(三)强化减排管理,确保稳定运行。各单位要加强减排监管,确保减排工程稳定运行并形成务实的减排能力;要逐个工程落实目标任务和管理要求,加强检查督促,强化减排工程的细胞管理和末梢管理,严防重点减排工程“跳闸”风险;要加大结构减排力度,按计划完成化工企业关停并转任务,完备相关程序,规范台帐资料,争取最大的减排效益;要深入研究减排工程运行规律和管理特点,及时完善总量减排相关制度和规定。
(四)强化目标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各单位一定要严肃对待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严格落实总量减排各项工作要求;要进一步强化目标意识和责任意识,严防总量减排工作中的不作为和“缺位”现象;要满足国家减排核查的技术要求,认真做好减排工程现场管理、台帐建设以及污泥、脱硫石膏处置等工作。为确保完成年度减排指标任务,应留有充足的富余量,要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总量减排工作情况。
市政府将按季度对各单位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和减排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问题严重的要全市通报,未能达到时序进度的要发预警通报,未能完成年度总量减排任务的将在项目审批、资金补助、融资、信贷和评先创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附件:1、南京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分解表(略)
2、2011年各单位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略)
3、2011年总量减排污水处理厂项目(略)
4、2011年总量减排重点企业项目(略)
5、2011年总量减排结构项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