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沪府办发[2011]1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明确的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韩正市长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杨雄常务副市长分管发展改革、计划、编制、人口综合管理、统计、物价、能源建设、口岸、建议提案办理、信访、社会稳定等工作。
屠光绍副市长分管金融、监察、外事、涉港澳事务、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档案等工作。协助分管财政、税务、审计工作。联系市委宣传部。
张学兵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分管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武装等工作。联系市委政法委。
艾宝俊副市长分管工业、信息化、商务、外资外贸、国资管理、电力生产、安全生产等工作。
沈骏副市长分管城乡建设和管理、住房、国土资源、水务、交通、市容绿化、城乡规划、环保、民防、抗震等工作。
沈晓明副市长分管科技、教育、卫生、医保、食品和药品监督等工作。联系工、青、妇群众团体。
赵雯副市长分管体育、旅游、知识产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史、参事、妇儿委等工作。
姜平副市长分管农业、人力资源、社保、工商、民政、质监、合作交流、区政、涉台事务、民族与宗教、侨务、行政学院等工作。联系部队、市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