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云建建[2011]256号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就位工作安排》等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省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就位工作,经研究,成立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就位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叶建成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
罗应光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副组长:郭五代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成 员:陈光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
太良华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副调研员
刘国强 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董事长
邓小顺 中国云南路建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
二、工作要求
(一)调研特级企业基本情况,做好上门服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对特级企业资质就位工作的时间安排和标准要求,组织人员对特级企业资质就位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掌握企业详细情况,做好服务工作。
(二)加强政策研究,把握好资质标准。领导小组要加强政策和标准研究,进一步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联系,了解最新工作安排,把握好特级资质标准,及时与企业沟通。
(三)安排专人做好指导。建筑市场监管处要安排专人负责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就位工作,联系特级企业有关工作人员,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和要求,共同做好特级资质就位工作。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