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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建设石家庄市无线数字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03 生效日期: 2011-05-03
发布部门: 石家庄市政府
发布文号: 石政办发[2011]28号
  各县(市)、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文化惠民”重要作用和现代传播媒介功能,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的声音,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石家庄广电产业跨越发展,根据国家数字电视发展目标和政策,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统一建设全市无线数字广播电视覆盖网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设无线数字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的重要意义

  

  无线数字广播电视是一种宽带、高速传输系统,直接通过无线电波到户,具有技术标准成熟、信号覆盖范围广、信号质量高、建设投入相对较少等优势,与目前的有线覆盖形成优势互补,是巩固和发展我市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的最好方式。发展无线数字电视符合国家政策,市场空间广阔,基础条件具备,必须抢抓机遇,抢占市场,尽早在我市形成有线、卫星及无线数字传输有机结合、相互补充的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网,以更好更及时地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丰富和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无线数字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好无线数字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建设。

  

  二、认真做好全市无线数字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根据目前广播电视技术的发展状况,我市无线数字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利用现有单向无线模拟电视系统,在前端添置相应设备和软件系统、用户端增加机顶盒,即可为用户提供前端授权的相应服务。为了避免重复建设和实现集约经营,全市无线数字广播电视传输系统坚持全市“一盘棋”、“一张网”,市、县、乡、村垂直贯通,由市广播电视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充分考虑县(市)、区权益。主发射站设在石家庄电视塔,县(市)、区只需在原有发射塔基础上架设前端设备,即可形成无缝隙无线数字传输覆盖网络。市广播电视台要科学规划市级主发射站和各中继站建设,确保信号覆盖全市。要按照分期建设原则,争取用三年时间实现80万户地面数字电视用户规模。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增值业务和数据业务,力争成为区域内最具竞争力的综合信息服务运营商。要坚持因地制宜,有线与无线协调发展,有序共进,通过大力发展无线数字电视,进一步促进有线电视的发展。

  

  三、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无线数字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建设在确保广电拥有优先投资权、保证控股和拥有经营管理控制权的前提下,主要采取市场运作方式筹措建设资金。无线数字广播电视前端业务管理系统、节目集成播控平台、发射传输覆盖系统以及全市中继站、点建设资金,主要通过招商引资的办法解决,市财政按照文化产业扶持政策给予贷款贴息支持。用户终端建设和维护费用,由市广播电视台核算成本费用后,提出维护费收取方案,报市物价局审批。市广播电视台要抓紧引进优秀合作公司,尽快组建无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股份公司,进行企业化运作。各县(市)广播电视台主要以用户市场参与利益分配。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建好无线数字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是一项民心工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已将该工程列为全市重点项目。各县(市)也要作为重点工程项目,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顺利推进。各级发改、财政、电力、广电等部门要密切合作,互相支持,提高工作效能,共同做好无线数字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建设工作。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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