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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铜川市王益区等4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23 生效日期: 2011-04-23
发布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布文号: 陕政函[2011]76号
  铜川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铜川市耀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铜政字〔2010〕39号)、《关于宜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铜政字〔2010〕48号)、《关于印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铜政字〔2010〕49号)和《关于王益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铜政字〔2010〕5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王益区、耀州区、印台区、宜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在《规划》实施期间,你市要督促各县(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布局和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正确处理好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促进各县(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一)王益区: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109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0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24337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727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2平方米以内。

  

  (二)耀州区: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98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533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9645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1720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5平方米以内。

  

  (三)印台区: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137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133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4809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1353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2平方米以内。

  

  (四)宜君县: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344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333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3699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4280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98平方米以内。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你市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相关要求,指导各县(区)科学分解落实《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主要指标,尽快组织完成各县(区)所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并依照法定程序报批。

  

  五、你市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

  

  省、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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