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冀城上办[2011]17号
各设区市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办公室:
为做好河北省“十佳景观大道”的推荐、评选工作,抓好对拟申报重点街道的培育指导,根据省领导指示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已印发的《河北省十佳景观大道评选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市要根据实际和好中选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的筛选和申报工作,其中,石家庄、唐山、邯郸各推荐2-3条,其他各市各推荐1-2条。
二、各市拟推荐的街道要经市主要领导确认,并认真填写《河北省“十佳景观大道”候选街道预报表》,并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联系电话一并上报。
三、各市上报的候选街道要于4月30日前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联 系 人:许维峰
联系电话:(0311)87904537
附件:河北省“十佳景观大道”候选街道预报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河北省“十佳景观大道”候选街道预报表
街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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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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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长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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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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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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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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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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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公章) 年月日 |
注:简述项目建设效果、公众评价等,不超过8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