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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成立广东省南方书法艺术中心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18 生效日期: 2011-04-18
发布部门: 广东省民政厅
发布文号:
  广东书法院、佛山市锐臣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
   
   报来申请成立广东省南方书法艺术中心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同意成立广东省南方书法艺术中心,具备法人资格,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事权利和义务。
    广东省民政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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