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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关于协助做好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2009年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08 生效日期: 2011-04-08
发布部门: 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
发布文号: 粤教思处函[2011]13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思政(德育/基教)处(科),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

  根据粤教思〔2009〕2号文件要求,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2009年立项课题将于2011年7月结题,为保证结题工作的顺利完成,请各市教育局思政(德育/基教)处(科)协助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德育中心”)组织本地区课题实验学校按期做好结题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请各市教育局思政(德育/基教)处(科)通知并协助指导本市2009年立项课题实验学校进行结题。各课题实验学校的结题工作要依据《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课题管理细则(试行)》(见粤教思函〔2010〕39号,可在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网站http://mec.gdei.edu.cn下载)的有关规定完成,于7月20日前将结题有关材料报送省德育中心。因故未能按期结题的学校,须以书面形式向省德育中心申请延期,到期未结题同时未申请延期的课题将予以取消。

  二、请各市教育局思政(德育/基教)处(科)按照有关推荐要求和比例(见附件2),组织做好德育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省教育厅思政处将会同省德育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一批德育课题研究优秀科研成果和先进个人。

  三、请各市教育局思政(德育/基教)处(科)于2011年7月20日前,将本地区课题实验学校结题申报表(附件1)及课题研究工作报告、代表性研究成果,德育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附件3)及推荐表(附件4、5)等材料(代表性研究成果一式一份,其他材料一式两份)统一报送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地址:广州市新港中路351号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综合楼1801室,邮编:510303,联系人:梁银妹,联系电话:020-34113707,电子邮箱:mec@gdei.edu.cn)。

  有关德育科研课题结题事宜,请与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王颖,020-34113707。

  

  附件:1.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课题结题申报表

  2.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优秀成果和先进个人推荐要求

  3.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优秀成果、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4.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优秀成果推荐表

  5.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先进个人推荐表
   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1:
 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课题

  结题申报表

  


  课题名称:

  课题编号:

  课题主持人:

  主持人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

  2011年3月制

  


  一、简表

  
课题名称
 
主持人姓名
 
职务、职称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课题组
成员
姓名
职务、职称
现任何年级班主任、何学科教学
在课题研究中承担的工作
       
       
 
 
 
 
 
 
 
 
 
 
 
 
 
 
 
 
 
 
 
 
 
 
 
 
 
 
 
 
 
 
 
 
 
 
 
 


  二、结题成果一览表(实件另附)

  
成果形式、作者姓名、字数、完成年月、出版单位、发表的刊物、时间、获奖或转载引用情况等
(可另加附页)


  三、专家鉴定意见

  
 
 
 
 
 
 
 
 
 
是否同意通过鉴定: 同意()  不同意( )
专家姓名
职称
所在单位
签名
组长:
     
 
 
 
 
 
 
 
 
 
 
 
 
 
 
 
 
 
 
 
 
 
 
 
 
 
 
 
 
 
 
 
 
 
 


  四、结题审核意见表

  
学校
意见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市教育局审核意见
 
 
 
 教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审核意见
 
 
 
 
 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优秀成果和先进个人推荐要求

  


  一、德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推荐要求

  1.研究过程按计划(立项、开题、中期总结、结题)规范实施;

  2.研究成果达到立项申请预期的研究目标;

  3.实验研究有成效并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4.实验研究有一定的创新性、示范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5.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数量原则上占本市立项课题20%。

  二、德育科研先进个人推荐要求

  1. 获得优秀课题提名的实验学校才有推荐德育科研先进个人资格;

  2.主持或积极参与课题研究的实施工作,在课题实验研究中发挥主要作用,有突出的贡献;

  3.有丰富的研究成果(包括撰写和发表论文、个案、课件、课例、活动等);

  4.推荐先进个人的名额原则上占课题组成员数的(课题申报书中真实名单)10%。

  

  附件3:

  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优秀成果推荐名单

  

  推荐单位: 市教育局(盖章) 2011年月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序号
课题名称
课题主持人
 
 
 
 
 
 
 
 
 
 
 
 

   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姓 名
单位、职务
课题名称
在课题研究中
承担的工作
 
 
 
 
 
 
 
 
 
 
 
 
 
 
 
 
 
 
 
 


  (可另加附页)

  

  附件4:

  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优秀成果推荐表

  
课题名称
 
课题主持人
姓名
 
职务
 
所在单位
 
课题研究
主要成果
(可另加附页)
地级市
教育局
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名) 市教育局思政(德育)处(科)(盖章)
  年月日
省中小学
德育研究与
指导中心
评审意见
负责人(签名) 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盖章)
  年月日

   附件5:

  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单位及职务
 
课题名称
 
在课题研究中的突出
贡献
(可附另页)
课题实验
学校推荐
意见
负责人学校(盖章)
  年月日
地级市
教育局
推荐意见
  负责人 市教育局思政(德育)处(科)(盖章)
  年月日
省中小学
德育研究与
指导中心
评审意见
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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