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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区道路春季补绿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08 生效日期: 2011-04-08
发布部门: 徐州市政府
发布文号: 徐政办发[2011]45号
  铜山区、贾汪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市区道路绿化景观效果,深入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市政府决定开展市区道路春季补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市区道路春季补绿工作重点要做好市区主次干道行道树、树池花坛和机非隔离带等缺株、断带、斑秃的补植。市管绿地补植由市市政园林局、城管局、交通局等部门负责实施,其他主次干道绿地补植由各辖区政府负责实施。

  (一)精心组织行道树补植。行道树缺损率30%以下的,按照原有树种补植,树木规格、品种与原来保持一致;行道树缺损率30%以上的,更换规格适宜、生长良好的乡土树种或本地适生树种,枝下高3米以上,米径不小于15厘米,保留三级及以上分枝(或冠径1.5米以上),一级分枝三个以上,树木规格要基本保持一致。

  (二)认真搞好树池花坛和机非隔离带绿化补植。原则上按照现有苗木品种和规格补植。现有绿篱(模纹)高度超过50厘米,苗木采购确有困难的,可相应降低10厘米以内高度(苗木修剪后)选购苗木。

  二、进度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抓住春季大好时机,尽快完成道路补绿工作,具体进度要求如下:

  (一)编制计划。各区、各单位于4月15 日前完成补绿地块排查,编制春季补绿工作计划,并报市市政园林局审核备案。

  (二)采购苗木。4月15 日前落实苗源和采购意向,选择根系(土球)完整、长势良好、无病虫害的优质苗木。

  (三)组织施工。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做好树穴开挖、苗木栽植、浇水、搭设扶木等工作。苗木栽植做到随到随栽,水浇足浇透,确保苗木成活。4月底前,完成绿化补植工作。

  (四)养护管理。加强绿化后期养护管理,重点做好苗木浇水、修剪等工作,确保新植苗木成活率95%以上。

  三、检查评比

  检查评比实行自查、核查和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评比结果作为城市绿化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4月中旬,市市政园林局组织检查各区、各单位摸底排查、经费安排、苗木准备、工程进展等情况; 4月下旬,各区、各单位组织自查后,市市政园林局开展综合检查评比,全面验收市区道路春季绿化补植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市区道路春季补绿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并加强现场检查调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区要把市区道路春季补绿和后续养护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投入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并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单位也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多渠道增加绿化补植和养护管理投入。

  (三)加强长效管理。要建立绿化补植长效管理机制,市市政园林局每月组织一次苗木成活、养护管理等情况的专项检查,发现苗木缺损,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补植,同时加强园林绿化执法管理,有效保持绿化景观效果。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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