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深卫人函[2011]147号
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办理fs3000集装箱/车辆快速检查系统审核(批)申请函》收悉。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规章规定,以及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fs3000集装箱/车辆快速检查系统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书》(第yp-fyp-09015号),准予该项目通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
对于该项目在职业病防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你公司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加以落实。
该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应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
此复。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