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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全国农机事故报送分析系统》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23 生效日期: 2011-03-23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办机[201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农业机械事故统计、报告工作,提高信息化水平,结合“金农工程”实施,我部重新组织设计了《全国农机事故报送分析系统》(以下简称《事故报送系统》)。经研究,我部决定自2011年4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的《事故报送系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凭密码使用新系统。4月1日起,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必须使用新的《事故报送系统》进行网上农机事故月报。在登录金农工程一期应用系统(网址为http://nyyyw.agri.gov.cn)后,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凭用户名、密码方可进入《事故报送系统》进行报送。获取用户名、密码以及事故报送系统应用等具体事宜,请各省直接与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执法监管处联系。联系人:吴国强,联系电话:010-67634172,e-mail:njjlzfc@126.com。

  

  二、加强培训及时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4月1日之前,要认真组织开展所辖区域农机事故统计报告人员的培训,及时开展农机事故网上报告工作,不断提高事故统计报告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三、及时补录保证连续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今年1-3月上报的事故月报数据,要在启用新系统后补录到新系统中,以保证数据的连续性。

  

  四、继续报送纸质报表。各地要在网上进行农机事故月报的同时,继续按规定报送纸质报表,以便农机事故数据报告存档。
    农业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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