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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卫生厅关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医院住院床位费服务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22 生效日期: 2011-04-01
发布部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川发改价格[2011]245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恢复核定病床收费标准的请示》(藏成院发〔2011〕1号)文件收悉。经研究,并商西藏自治区发改委价格处,你院原借用于华西医院的病床归还本院后,现将其床位费一并批复如下:

  一、床位费服务价格(专为西藏自治区赴蓉治疗的病人服务)

  1、普通病房  双人间每床日60元(按一级病房配置)

  三人间每床日30元(按一级病房配置)

  4-6人间每床日10元

  2、干部病房  套间每床日200元

  单人间每床日80元

  二、楼内其它公共设施(空调除外)不再另外收费。

  三、本批复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若国家和省上有新的规范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规定,从其规定。

      201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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