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川发改价格[2011]245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恢复核定病床收费标准的请示》(藏成院发〔2011〕1号)文件收悉。经研究,并商西藏自治区发改委价格处,你院原借用于华西医院的病床归还本院后,现将其床位费一并批复如下:
一、床位费服务价格(专为西藏自治区赴蓉治疗的病人服务)
1、普通病房 双人间每床日60元(按一级病房配置)
三人间每床日30元(按一级病房配置)
4-6人间每床日10元
2、干部病房 套间每床日200元
单人间每床日80元
二、楼内其它公共设施(空调除外)不再另外收费。
三、本批复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若国家和省上有新的规范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规定,从其规定。
201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