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厦府办[2011]5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深入开展,以良好市容市貌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核,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 指 挥:刘可清(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总指挥:詹沧洲(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潘世建(市政府副市长)
林国耀(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林德志(市政府副秘书长)
吕参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粟如(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灿民(思明区区长)
张毅恭(湖里区区长)
倪 超(集美区区长)
郑云峰(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主任、海沧区区长)
陈 琛(同安区区长)
柯志敏(翔安区区长)
刘绍清(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黄如欣(市卫生局局长、爱卫办主任)
康 涛(市发改委主任)
蔡允嘉(市市政园林局局长)
谢海生(市环保局局长)
朱子鹭(市执法局局长)
陈永红(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叶勇义(市水利局局长)
洪春火(市农林局局长)
许毅青(团市委书记)
翁金珠(市妇联主席)
黄国彬(市旅游局局长)
熊衍良(市商务局局长)
王和平(市工商局局长)
郭勇毅(市质监局局长)
阮跃国(市建设管理局局长)
赖 菡(市教育局局长)
罗才福(市文广新局局长)
黄 强(市财政局局长)
郑东强(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金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梁鹭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
曾超英(市卫生局副局长、爱卫办副主任)
冯晋来(市市容考评委办公室主任)
吕荣法(市双拥办副主任)
陈为坤(南昌铁路局副局长、福州办事处主任)
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和三个工作组: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局黄如欣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卫生局曾超英副局长兼任,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制订宣传方案,组织督察,做好统筹协调。
第一工作组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吕参军兼任,办公室依托市新村办开展工作,负责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农村垃圾清运等工作。
第二工作组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林德志兼任,办公室依托市城管办开展工作,负责重点部位环境、集贸市场卫生整治、农村河流整治、农村环境联片整治等工作。
第三工作组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林粟如兼任,办公室依托市爱卫办开展工作,负责组织群众广泛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除四害、开展卫生评比等工作,协调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由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人员名单另行下发。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三月十八日